RSS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主題: [閒聊]讚啦!回帖送花:大法官不給保護傘 40死囚釋憲駁回   字型大小:||| 
sam2
銅驢友〔高級〕
等級: 10等級: 10等級: 10


今日心情

 . 積分: 168
 . 文章: 1726
 . 收花: 948 支
 . 送花: 411 支
 . 比例: 0.43
 . 在線: 1241 小時
 . 瀏覽: 6320 頁
 . 註冊: 6992
 . 失蹤: 2722
 . 棒球王國
#1 : 2010-7-7 11:17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如果真的犯下罪大惡極的行為
就應該為自己所做的過錯來負責
法律本來就應該是用來保護善良老百姓
並不應該來釋憲釋放罪犯

我之前到台中突然遇到一群飆仔
看到他們沿路砸停在路邊的車
我看了嚇到趕快離他們遠遠的
雖然不是殺人放火
但是他們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到人們的生活安全了
為什麼飆仔會如此猖獗呢?
每次看到新聞某某地區有飆仔鬧事
最後也只能把鬧事的飆仔抓回去關一個晚上
最後還是交保出去
一定要等到出了人命以後才會嚴辦
我不明白台灣的法治還有沒有保護老百姓的能力呢?

人權是無價的...這個我贊成
一但一個人侵犯到人們的身家財產安全時
他的人權就形同消失了
不能他犯下了罪刑還一直在要求人權...
那被害者的人權呢?
誰來給呢?
我是堅決的"反對"廢除死刑
如果有比死刑更重的刑則我"堅決"的同意
而且我還贊成把刑法加重
就算刑法加重我深信對大多數老百姓是毫無影響的
只有極少數的人才會心生恐懼
我深深的希望做官的能聽見能看見老百姓心聲
能讓循規蹈矩的老百姓好好的生活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6-3 06:55 A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14149 second(s), 7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