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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警察如此取締,如何要民眾信服   字型大小:||| 
samisbest
青銅驢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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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王

今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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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獄大澡堂
#1 : 2008-11-21 09:32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嗯.....其實還正常的(?)
根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7 條         
道路交通管理之稽查,違規紀錄,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執行之。
前項稽查,得由交通助理人員協助執行,其稽查項目為違規停車者,並得
由交通助理人員逕行執行之;其設置、訓練及執行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定之。

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
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所以你可以去舉發 那個條子會被上面臭幹一頓後
再來努力作業績讓自己不要那麼黑.....
所以其實效果有限....

俺這裡常常看到條子在抓違規左轉(沒2段式轉的)
車子一樣大剌剌的停在紅線上
有名到其他分局的都會來做業績.....

條子是有牌流氓阿...所以其實很難動的了

不過附帶一提,那些亂停車的自己本身沒錯嗎?
如果不亂停,條子沒業績賺就不會來
車子亂停,條子看到肥羊就來殺幾刀
到底那個是因哪個是果.....嗯
俺去樂華其實蠻討厭他們這樣停成一條線...

[samisbest 在  2008-11-21 09:37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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