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重點在
【法律有一個原則就是『新法不可既溯以往』,
況且退休人員人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的層級只是行政命令,
卻大棘棘地公然違反此一原則】
引用:
國家收稅一部份用在公共建設,我是享受了;但一部份是用在公務員待遇,對吧?今天國家財政赤字嚴重,考量私人企業的做法,為什麼政府就不能拿公務員開刀?
政府當然能拿公務員開刀,所以85年後就沒有那項優惠了不是嗎?
引用:
這是我一直強調的重點所在,無關忌妒、眼紅、分紅......也沒人說公務員不用付出勞力精力就可以領薪水,而是他們的付出值得這樣的待遇?平平行政人員,為什麼政府要花遠高於私人企業的待遇去請?平平都退休,為什麼政府要去支付部份的 18% 利息?幾十年前的政策現在還適用?為了仁義道德就放任國家財務黑洞不斷擴大,搞到最後國家破產,大家一起死才是最好的做法?
公務員的付出值不值得這個待遇?值得啊!
誰說領的薪水福利一定會和付出的勞力成正比?
比高科技業操的但薪水低的很多啊.
(比方說之前我親戚在瓦斯工廠搬運瓦斯桶的,我不覺得會比高科技產業不操.)
不支付這18%國家經濟就會好轉?
引用:
再來私人公司財務有問題,可以拿員工開刀,為什麼政府赤字那麼嚴重,公務員卻動不得?公務員不能動,那要用什麼方法來解決?
公務員當然可以動,但要合法,
私人公司有問題是拿現在的員工開刀,
私人公司也不能叫你把已經領的分紅薪水吐出來吧?
那為什麼政府就可以叫那些領18%的不要領?
因為政府赤字嚴重?
那是不是以後只要政府沒錢就搞這套?
政府沒錢了,你們不要領退休金了.
政府沒錢了,國民年金全都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