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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查抄色情漫畫 銬回女工讀生   字型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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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銅驢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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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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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9-2-21 07:34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相關的報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21/today-so15.htm
取締色情書刊銬學生? 警喊冤
〔記者黃其豪/台北報導〕台北縣淡水警分局日前到淡江大學校園附近取締店家違法出租色情漫畫書刊,被網友在留言板批評執法過當,甚至將工讀生上手銬;警方昨天喊冤,指只有解送地檢署時才依規定上銬,執法並無不當。

2月11日,淡水警分局行政組警官率中山路派出所、水碓派出所警員,到淡大附近3家漫畫出租店,查獲「思春期誘惑」、「女豹」等色情書刊,將現場的2名淡大女工讀生帶回,但未查扣「航海王」等一般漫畫書。

警方強調,當時漫畫店負責人未在場,顧店的員工即現場負責人,可依「現行犯」帶回偵訊。縣警局督察室昨天到淡水警分局調閱當天錄影畫面,確定沒有對2名淡大女學生上手銬。

警方說,他們依法取締卻引發風波,令基層警員很氣餒,對取締過程一知半解的學生在網路錯誤描述,再經部分媒體以台中偷2朵花的案例做比擬渲染,取締過程被扭曲,嚴重打擊警察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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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新聞都是部份媒體為了收視率,誇大其辭,
又或者為了圖方便,一家抄一家,沒去求證就隨意報導,
再加上大部分網友,通常都只看一篇報導就相信了,
才會讓真相被扭曲了。
很多事情需要從多個角度去看,
網路上的資訊,媒體的報導也是,
尤其是網路上的,通常都不會太相信,
現在的記者素質實在是...不予置評...
又讓我想起幾年前一篇kuso文,
居然會有記者把它當真,還報導出來..笑死我了。

再來,
有人說為什麼警察老是找市井小民的麻煩,怎麼不去查大案,
個人認為是分工和難度的問題罷了,
現行犯可以當場抓是沒問題的,
但是其他非現行犯大概不是那麼容易查,
就算抓到人了,也是"嫌疑犯"而已,
現實可不像電影,胡亂搞一通還能有個圓滿的結局。

最後,
我覺得做錯事"被抓到"就是要接受懲罰,
偷東西跟殺人不同罪沒錯,
但是一樣有罪,
你可以譴責警察為什麼不去抓通緝犯,
但是警察抓酒駕闖紅燈查妨礙風化的也只是剛剛好而已,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 劉備說的是吧,
重點是,做犯法的事還是低調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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