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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其他] [求助]請問有驢友曾任職過縣政府內XX處XX科的臨時人員嗎   字型大小:||| 
天涯浪子
銀驢友〔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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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3-8-14 11:38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這種公文處理 實務上的潛規則很重要
而這也是書本不會教的
就像樓上說的 有前輩師父交接比較實際
有的可以簡單簽呈 有的還要會辦其他
以前服役的時候 公文積壓也很嚴重 有的都超過時限了
後來大副座就說
以後拿到公文 先以小簽簽上來給主官批閱
後續要辦再去辦
這樣至少在帳面上不會顯示超過公文處理時限
書上應該也不會教人這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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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3-8-15 09:41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還是先做個一段時間再說 給自己一個學習的機會
講難聽點 公家的東西可大可小
是真的所有的文都需要認真辦嗎?
哪些文需要認真辦 哪些文可以隨便辦 那真的得由自己察言觀色來自行判斷了
除非遇到有問題的簽文 非得離職才能自保
我朋友是用考試的進入公家
結果主管都拿些會出人命的公文(跟土地變更有關)要他簽結
那種公文就是 主管跟業者都勾結好了 錢由主管拿 責任由簽文的人背
一出事絕對都是大條的
我朋友後來想想 雖然是辛苦考進來的
但實在沒必要賭上自己的身家性命
也是到職後一個月就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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