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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新聞][轉貼]白痴檢察官-無照駕車撞死人判無罪   字型大小:||| 
A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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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4-5-16 01:19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重點應該看誰違規, 不是誰無照
無照自然有無照駕駛的罰則, 只要無照者沒有違規, 本來就不用負擔賠償問題, 並非死人最大, 如果死者自己違規, 那就是他活該倒楣, 甚至是他該賠償別人的汽車損壞
如果新聞沒報錯, 雙方都搶黃燈, 那雙方都有錯, 本來就沒啥賠償問題, 死了也是活該, 誰要他搶黃燈

A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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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4-5-16 02:10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nelsontata 寫到 :
引用:
"jeff0811 寫到 : 還有一點不吐不快

新聞媒體在這件事所扮演的角色很明顯是站在原告這邊

完全沒有作平衡報導,違反了新聞媒體必需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這根本就是主觀認定了)

也沒有提起判決書中不起訴的理由,這是一個法治教育的好機會,卻變成單方價值

的傳播,真的很可惜,浪費了珍貴的社會資源


附議!新聞媒體只單方報導,很容易造成觀眾被誤導。


台灣的媒體本來就亂報一通
so, 自己找重要的看, 別被報導內容給騙了, 呵呵

A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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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4-5-18 10:30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bryansun 寫到 : 只能再次呼籲...駕照是開車的第一條件.....
如果真的覺得事情跟駕照都無關...那我覺得台灣人的生命不值錢...
其實我覺得蘋果跟一周刊都滿正義的
去找他們幫他解決這個事情比較快啦


1. 證照只是一種參考, 不是一種絕對, 而且, 無照自有無照的罰則, 跟車禍的對錯無關.

2. 生命的價值也要看當事者自己, 情形搞不好是機車騎士自己違規, 那就是他自尋死路, 別人沒必要為他的死負責, 甚至, 他應該賠償別人的汽車受損跟名譽損失. 當然, 如果違規者是汽車駕駛, 另當別論.

別被新聞的片面報導誤導了, 實際情形怎樣並不清楚, 新聞中根本沒有提到重點

交通事故中, 看過太多自以為死人最大的現象嚕, 我看過一個"死者"家屬, 堅持對方得賠, 上訴失敗, 也是找記者亂報導, 可是, 情形是, "死者"的車子衝過中央線, 跑到對面車道跟別人車子對撞, 然後自己死掉了. so, 誰該負車禍賠償責任呢?

A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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