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廢業黑化了...... 斯 壞掉了(゚Д゚ )

[閒聊]超歡樂的 剛剛主管暗示我寫辭呈 更新 爆氣加燃燒小宇宙到第八種感覺

@ 2011-4-6 06:48 PM

更新

爆氣加燃燒小宇宙到第八種感覺
進度提前完成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今天晚上可以用別人的屎臉下飯很久

更新

萬歲     上禮拜五晚上有一家公司來電錄取
把相關資訊提交所有大頭
目前第二大的頭目已經准許離職
剩下第三大頭允許我就自由了

萬歲


歐   忘記一件事

離職的其他條件
我找到新工作就讓我走

更新

現在決定留下來了(雖然我很不爽)

條件一   
所有開發均需留下紙本文件以及E-mail   那怕是改個變數
沒有文件就不改
強迫我改
請立刻找全部的大頭簽我的辭呈並讓我馬上走

條件二
以後原本空降要寫的SA/SD
改成我寫
我寫的好    等於我打空降的臉
我寫不好    等於空降打我的臉

SA/SD有爭議
若不是邏輯錯誤
聽我的
不聽我的
請立刻找全部的大頭簽我的辭呈並讓我馬上走

條件三
給我一個禮拜的假期
我不想看到空降的臉
說這個理由的原因是希望他們放棄我
但是他們還是.........准假
真是OOXX!!@@##$$%%.........

結果

還是被陰到了

好好的xls匯入資料庫不用SQL Server的基本匯入功能
反而要用vba+odbc

他x的   週末寫出來打空降的臉


現在的心情


人生就像茶几,上面裝滿杯具.人生也像茶杯,本生就是個杯具.人生更像茶葉,整天泡在杯具裡.........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真的超歡樂的  

剛剛主管暗示廢業寫辭呈

廢業目前一邊煮晚餐一邊構思辭呈中.....

至於被暗示得原因晚點再說吧

吃飽飯飯來更新
這一次大頭叫廢業寫辭職信的理由
主要是因為跟一位空降的資訊主管有關

這位主管負責SA/SD
要對公司裡面要開發的ERP以及CRM作出相關的SA/SD
寫出來的SA/SD讓董事以及大頭看的很高興

可是讓資訊人員來看就非常的不高興
因為他基本的需求五個種類通通都沒做
更別題Data Flow Diagram以及Data Dictionary
他對關聯式資料庫以及資料庫正規化的解釋.........兩個字 天才
這輩子第一次作LEFT JOIN,還被他問好好的INNER JOIN為何不用
也第一次跟一個人吵關於 nchar / nvarchar以及varchar哪一個比較節省資料庫儲存空間(nchar 或 nvarchar 是比較浪費資料庫儲存空間這應該是基本常識吧)

所以以廢業這種硬頸之人
當然從他空降後一個月起就跟他對著幹了
到現在他進來已經三個月了

根據他的SA/SD
做出來得Ver0.5版本廢業已經幫抓bug抓到快抓狂了
還被人酸照主管的Data Flow Diagram以及Data Dictionary根本不會錯
問題是根本就沒有Data Flow Diagram以及Data Dictionary(所以又吵起來了)

今天大頭跟廢業說
改善跟資訊主管的人際關係
要不然請廢業自己寫辭職信

嗯    今天廢業在座位上想了一個小時
對   廢業有錯   而且錯很大
所以決定回家寫辭職信

------20110408提出辭呈後------

一整天被所有的主管較去面談

問離職原因
問是不是薪水不好
然後說公司希望認真考慮(真的重視我那為何我和空降長官出衝突時以及我向你們報告時你們不調解......)
而空降主管只說"不要因為態度的問題提出離職"
然後就提出希望我能把我提出的那些BUG以及邏輯錯誤的地方修改完再離開

嗯  真是好去他x的香蕉芭樂四果冰的理由
因為面談結束後
前一天才開啟的履歷居然接道多通面試電話過來希望我過去面試

真是一個超歡樂的一天


-----------------更新-----------------


真是.........
今天晚上公司的頭頭們打電話過來我家(這些頭頭們他們是NPO決策志工   本身另有職業   背景幾乎是各大產業的領頭人物)
一方面申明已經跟空降主管提出警告
一方面希望我能在電話上直接將辭呈收回


我本身的工作態度是一次不忠  終生不容
提出辭呈就像我已經外遇跟老婆攤牌了
偏偏老婆的婆家找了立法委員、縣長、行政院長甚至連總統都找出來了
每個人都要我不要走

我都已經要走了才給我搞這一齣
現在我空降主管眼中是   眼中釘   肉中刺
但是上面頭頭們的意見我也不能不聽呀

明天一早要給答覆
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了

先睡吧
明日愁來明日擔

[bobbook 在  2011-4-18 03:06 PM 作了最後編輯]

87 評論

職場上真的是 人情最難處理....Orz

而人脈又是最不可或缺的....

但是我覺得都攤牌到這樣就持續到底吧

至於恩人就明言 自己需要沉澱跟充電 過段時間 在報答他的恩情 呵呵

Good Luck~

發佈者 : Ailio 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  @ 2011-4-14 12:01 PM

很疑問
讓我走有那麼難?????
現在扯到我有找到新工作才讓我走

發佈者 : bobbook 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  @ 2011-4-14 12:18 PM

真的需要這麼多理由嗎?

往好的方面想…自己蠻重要的說~

發佈者 : Vic 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  @ 2011-4-14 12:23 PM


引用:
Vic寫到:
真的需要這麼多理由嗎?

往好的方面想…自己蠻重要的說~


我都快哭出來了

一進公司就看到空降的嘴臉

再來就是大頭希望我在幫空降忙

天呀~~~~~~~~~~~~~~~~~~~~~

發佈者 : bobbook 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  @ 2011-4-14 12:29 PM


引用:
bobbook寫到:

引用:
Vic寫到:
真的需要這麼多理由嗎?

往好的方面想…自己蠻重要的說~


我都快哭出來了

一進公司就看到空降的嘴臉

再來就是大頭希望我在幫空降忙

天呀~~~~~~~~~~~~~~~~~~~~~



嗯!空降部隊也會被底下的地面部隊給一槍打下來的
所以~~用力打下來吧!!哈~~

還有??空降憑什麼當你的頭?
是因為他學歷比較高嗎??
還是他的關係比你好?

[ROACH 在  2011-4-14 12:3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佈者 : ROACH 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  @ 2011-4-14 12:35 PM

那你直接大叫:



再直奔回家好了!

發佈者 : Vic 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  @ 2011-4-14 01:50 PM


引用:
ROACH寫到:

引用:
bobbook寫到:

引用:
Vic寫到:
真的需要這麼多理由嗎?

往好的方面想…自己蠻重要的說~


我都快哭出來了

一進公司就看到空降的嘴臉

再來就是大頭希望我在幫空降忙

天呀~~~~~~~~~~~~~~~~~~~~~



嗯!空降部隊也會被底下的地面部隊給一槍打下來的
所以~~用力打下來吧!!哈~~

還有??空降憑什麼當你的頭?
是因為他學歷比較高嗎??
還是他的關係比你好?

[ROACH 在  2011-4-14 12:36 PM 作了最後編輯]


他還是我第二次面試選出到第三次面試的人

我當初眼睛苟到蛾仔肉了

學歷比我好    研究所畢業
資歷也比我好    工作資歷10年
看他的SA/SD經歷也很多

可見履歷會騙人的(雖然我自己的履歷也差不多)


引用:
Vic寫到:
那你直接大叫:



再直奔回家好了!


難道要我把隨身碟精選以及NAS精選拿出來證明我是變態嗎???????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發佈者 : bobbook 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  @ 2011-4-14 03:06 PM

快跑吧,我不相信大頭講幾句就能改變甚麼,除非能fire空降

就說:讓我走 恩情他日再報;不讓我走 恐怕得來世再報

發佈者 : OTTFFENT 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  @ 2011-4-14 07:03 PM

開個軟條件吧~向大頭說留下可以,但是空降要走。想當然爾,結果早已知道。
知遇之恩,你早以用工作態度回報,所以不用計較什麼恩情的,那只會讓你陷入小人嘴臉。
你就說太累了想休息一陣子,然後就一口氣請個三個月假,補假公假事假病假都灌進去,至於準不準假不在考慮範圍囉~

發佈者 : ags 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  @ 2011-4-14 07:34 PM

既然要走,就要下定決心
不然拖拖拉拉再留下來,會落人口舌
下一站,會更好

發佈者 : vincent-kwc 等級: 10等級: 10等級: 10  @ 2011-4-14 10:00 PM

回去日子難過~
除非錢很多或不得已,不需要為了五斗米"腰斬"
就這樣~

發佈者 : leacks 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  @ 2011-4-14 10:36 PM

這是我查到的勞基法離職規定

希望不要鬧到這麼僵

「勞動力之給付與人格不可分離,故本於充分保障人格權之基本立場,自當賦予勞工無需任何原因、理由之離職權;此正與勞基法第五條禁止強迫勞動之立法精神相對應。雖然實務上勞工自請辭職往往於辭呈上編個理由如生涯規劃或身體不適等,但此僅是為了顧全勞資及人際關係之和諧,在法律上不以勞工須提出理由為辭職之要件。勞工自請辭職係屬契約終止權之行使,一經以意思表示送達相對人(僱主)即生效力,自亦毋庸獲得僱主之批准。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有相反約定者(例如公司規定勞工辭職必須經由部門主管許可),其約定無效。」

所以,離職不一定要寫公司制式的離職單,只要用口頭或書面方式清楚向公司表示要離職即可,亦不需要獲得僱主的批准同意與否;只是實務上還是要注意離職時的工作交接,以避免使僱主受有損失而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



因為自請離職不需要得到僱主同意,
所以,在此僱主持續推託的情形下,
建議可以以存證信函方式預告通知離職,並於預告期間屆滿後,自行離去。

如離職後的離職證明問題,
根據勞基法第十九條的規定,
應得向僱主請求核發,
至於離職交接部分,應配合僱主完成,
如恐僱主推遲不辦理,或許建議在上開預告離職的存證信函中,可以敘明並限期等等。


現在的心情


人生就像茶几,上面裝滿杯具.人生也像茶杯,本生就是個杯具.人生更像茶葉,整天泡在杯具裡.........

[bobbook 在  2011-4-15 11:40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佈者 : bobbook 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  @ 2011-4-15 11:30 AM

留下來只是讓空降部隊看不起你
跟繼續找你麻煩而已
他的想法是...
你看...你還是沒那個路用敢走...

發佈者 : shiuh 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  @ 2011-4-15 11:43 AM

勇敢拼下去
路是自己走出來的

發佈者 : HCY1528 等級: 22等級: 22等級: 22等級: 22等級: 22等級: 22  @ 2011-4-15 12:30 PM

更新

現在決定留下來了(雖然我很不爽)

條件一   
所有開發均需留下紙本文件以及E-mail   那怕是改個變數
沒有文件就不改
強迫我改
請立刻找全部的大頭簽我的辭呈並讓我馬上走

條件二
以後原本空降要寫的SA/SD
改成我寫
我寫的好    等於我打空降的臉
我寫不好    等於空降打我的臉

SA/SD有爭議
若不是邏輯錯誤
聽我的
不聽我的
請立刻找全部的大頭簽我的辭呈並讓我馬上走

條件三
給我一個禮拜的假期
我不想看到空降的臉
說這個理由的原因是希望他們放棄我
但是他們還是.........准假
真是OOXX!!@@##$$%%.........

結果

還是被陰到了

好好的xls匯入資料庫不用SQL Server的基本匯入功能
反而要用vba+odbc

他x的   週末寫出來打空降的臉

歐   忘記一件事

離職的其他條件
我找到新工作就讓我走

[bobbook 在  2011-4-15 08:33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佈者 : bobbook 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  @ 2011-4-15 08: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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