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3-5  [閒聊]小白豬的叛逆......

恩.....
這幾天剛剛好開學~
跑去上課的時候~
在課堂上跟老師辯了起來阿....

我們當時是在上論語
剛剛好說到「義」這個解釋
老師是說到父子之義的時候~~
談言到:父親犯罪,身為子女不該去報官。
這時候聽起來心情就不怎麼認同了= =

下課的時候...
就想了一下,覺得還是不可以接受.....
就提出問題出來

小U:老師,關於義的這部分我有點不能接受。
   為什麼要這樣隱瞞犯罪勒???

老師:在現在的道德倫理中,家庭倫理是所有倫理的基準,現在你兒子跑去告發你父親的罪刑,會讓家庭倫理崩壞掉。

小U:可是.....犯錯的人應該要罰....這在小時候,社會倫理就是這樣教的阿~
   那當出現這種情形的時候,還是要遵守這種義嗎???
   而且,如果像性侵害那種罪的時候怎麼辦呢?

老師:孔子那時候沒有性侵害啦。而且,在論語上,舉出的例子是跑去偷牽人家的羊而已阿。
   我所謂的不告發是說,不要親自去做。
   而用規勸的方式,讓他不要再放相同的過錯。
            
             (那時候就想說,如果累犯呢?)

上面是我們的對話啊.....
接下來,是我的想法。

錯誤既然都發生了,那為什麼不去補償,而要去掩蓋呢。我不是不懂得要盡孝,但這種想法我實在不可以認同....
目前,世界上的法律,有相當多的都是:先情,後理,最後才說法
但,現在的社會法律已經變成:說「情」是幫犯人說情。
              說「理」是幫有錢人說理。
              講「法」是要用來辦貧窮人的法。

這就是人從論語間得到的說答案嗎????

2006-3-5 10:38 AM - ur2581 - 3734 觀看 - 7 評論 - 文字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