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3-20 [轉貼]當車輛故障時,我們是有權利在路旁停放三個小時的
請大家注意,千萬不要被一些不肖業者給欺騙了......
話說某天往高雄路上,快到交流道時,突然塞車,一時煞車不及猛撞上去。
慘了!警察馬上開過來。量完,不到 10分鐘﹙因他剛好在路肩﹚。
拖車一定會比警察先出現的。就像越共,或稱小蜜蜂。既然量完了,那就拖下去做筆錄。
此時不疑有他,拖車上噴了『高速公路特約拖吊車』-----------( 錯誤1)
大約拖了 500M 就在榮總旁做筆錄,拖車司機下來說3000 元。叫我先付一付要走了。
我懷疑,怎那麼貴?
做筆錄時就先問偉大的警察伯伯拖吊費為何那麼貴?
他表示:他不干涉這種事情--( 錯誤2)
又打電話 CALL我的保險公司問問說。保險公司則說:「你怎麼那麼笨!居然讓他拖
下來,可以拒絕啊!」
可是已經拖了,那怎麼辦?保險公司:「可以跟他要收據或發票,有錯的話,可以
申訴。 」
喔!好吧!傻傻的去跟他要了張收據,也沒細看。------(錯誤3 )
只知道上面多寫了『 高速公路起吊危險津貼-600』、『 內線事故處理費-900』 、
『基本拖吊-1500 』、另一台拖吊費用則5000 。
合計 8000肇事的我出錢 。事後發現平白無故被人多搶了 5000 。
現在來解釋一下
第一
拖車不是黃色就好,你可以先詢價,要求他的服務證。
跟警察查詢這台是正牌救援拖吊車。高速公路基本拖吊10KM內1500元。
第二
警察不干涉,但是他可以教你怎麼處理,如果不是正牌拖吊車,可以現行犯逮捕。
他應該會先給你高公局電話,查詢後才能跟你收錢。
第三
我的收據上,沒有公司名稱,沒有拖車牌號,欲哭無門。
另一張更幹,寫個『黑達...
2007-3-20 06:09 PM - veena - 1692 觀看 - 2 評論 - 資源回收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