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南無寫到:
是的
我12/9出車禍了
那天在南科原本直行的我撞上左轉車(她說她有打方向燈,應該轉彎前20~30m但我沒看到而且倒地之後方向燈應該會一直叫實際狀況卻沒有)
倆人都受傷了(我比較嚴重)
我要報案她一直說不要,一直她與她的同事拒絕警察量測說要私了,要我賠她修車.醫藥費
真實狀況沒做筆錄也沒報案,後來我發現她並沒有駕照
她沒賠我因為我考慮她還有倆個孩子要養
和解切結書也是我做完到派出所請她簽名
她曾一度想將醫藥費無限上綱
警察與調解委員會說我可以不理她,因為12/9晚上我就與她簽好景派出所提供的合解書
以上不是我想說的重點
不管車禍誰對誰錯都要
堅持讓警察量測與做筆錄
合解切結書要知道怎麼寫
千萬不要心軟
[南無 在 2008-12-13 09:09 AM 作了最後編輯]
不要心軟這句話最重要,
這年頭,你心軟了就會被人家騎到頭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