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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評餐點難吃挨告 部落客嚇壞 網友抵制中壢KiKi屋   字型大小:||| 
lin8lin
銀驢友〔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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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強盜列車
#1 : 2009-7-21 09:39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研究指出一個人在眾目睽睽之下通常表現會很正常
一個人在私底下或是一群人在一起通常就會出亂子
網路是一個可匿名的世界
但不代表就可以在上面漫罵
我想事情不一定像報導一樣一面倒

東西很難吃、服務態度不好、冰塊加太多,都是主觀意識
寫在網誌上也不會造成毀謗罪
女網友會道歉一定另有原因(有把柄在人手上)
雖然表面上道歉,或許私底下搞小動作,恐嚇有可能是她朋友或是見義勇為的網友的傑作
網友也不必太急於表態要抵制或力挺
多聽聽去過的人的聲音
記者總是要下個聳動的標題來吸引人

第二、就我所知,不管任何商店,其內部的裝璜、擺設,甚至於價目表,除非店家允許,私人拍照、攝影都是一種侵權的行為,美食節目都是經過安排,店家同意的地方才能拍。台灣人隨便慣了,就算有標示禁止的也不一定遵守,何況照片擺在部落格,還盡說些壞話,業者當然氣炸

第三、業者說這位女網友在店裡一待就是9小時,要是服務不好、菜難吃會逗留這麼久嗎?
上星期我到台北縣縣民廣場,圓型地下室有一間餐廳點了石鍋蓋飯,我吃到飯粒中間有硬硬的感覺,飯可能沒熟,我當下就跟老闆講,老闆馬上拿了一碗白飯來給我看,說剛剛就是用同一鍋飯來做的,要我吃看看有沒有熟,我吃了幾口都ok,老闆過了一會兒又說,你可能不習慣吃蓋飯,我要廚師不要拌那麼久,在給你換一碗,於是那天我吃了約4碗飯的份量,如果不好吃也不會吃那麼多

如果吃到不合自己口味的東西怎麼辦,我的作法是這樣:
1.請領班或經理來試吃,運氣差的時候沒人理你,運氣好的可能就打折或免費送你一盤
2.不好吃的不要勉強吃完,要留下來給店家看,有用心經營的店家會發現你留下哪些菜,一定是不夠好吃才會留下來,如果好吃,客人會打包,不必當場撂狠話,跟店家爭得面紅耳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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