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主題: [新聞] [轉貼]責任制操死電子新貴?勞保局不認 家屬不滿   字型大小:||| 
PolidaB
銀驢友〔初級〕
等級: 12等級: 12等級: 12
微風

十週年紀念徽章(六級)  

今日心情

 . 積分: 378
 . 文章: 809
 . 收花: 2421 支
 . 送花: 3755 支
 . 比例: 1.55
 . 在線: 2467 小時
 . 瀏覽: 13026 頁
 . 註冊: 7338
 . 失蹤: 4
 . 社會的小螺絲
#1 : 2010-9-26 04:26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26/1/2ds6b.html

一名年僅29歲的徐姓男子,原本是一名電子新貴,今年初在家中猝死,家屬質疑是長期加班、工時太長才會過勞死,不過家屬向勞保局申請職災死亡認定,卻不被接受,因此找上民進黨立委(黃淑英)陳情,對於家屬的不滿,勞委會強調,由於不同醫生的見解不同,因此會將本案移送職業病鑑定委員會認定。(程平報導)

年僅29歲的徐姓電子工程師,今年一月11號凌晨,被家屬發現趴在家中電腦桌前,沒有呼吸心跳,送醫急救後依然不治,檢察官認定死因是「心因性休克」,由於家屬認為,因為公司採行「責任制」,導致徐姓男子長期沒有加班費卻要超時工作,過世前6個月,每月平均加班80個小時,過去更有單月加班139小時的紀錄,應該是工作過勞致死,因此向勞保局申請職災死亡認定,但勞保局卻以「心因性休克猝死與加班時數無關」為由,不同意徐男是職災死亡,讓徐爸爸難以接受。

對於家屬的抱怨,勞保局給付處副理葉素櫻則表示,由於部分醫師並不認為徐男的病情與超時加班有關,因此對於醫師見解不同的問題,勞保局已經在9月將本案送交勞委會職業病鑑定委員會來處理。

至於「責任制」要如何認定,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專門委員王素琴則表示,這需要勞資經過協議,並向勞委會報備,而如果有業者誤用「責任制」的定義,依法最高會被處以六萬元的罰金。


我們這群可憐的勞方,永遠都被資方壓榨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9-20 06:27 A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20491 second(s), 7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