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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ter1975
青銅驢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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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9-1-9 1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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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bear242寫到:
引用: mentor300寫到:
感覺上..
後車撞前車..後車賠.....未保距離
汽車撞機車..汽車賠.....大賠小
車種撞行人..車種賠.....未注意行人
完全錯誤呦,
不要誤導人家.
前面有很多人不懂法律.
我遇到兩個案例,
是鄰居的,
摩托車被轎車撞到,
結果摩托車賠維修費三萬多.
另一件摩托車撞到腳踏車,
騎腳踏車的住院一個多月,
摩托車賠償...0元.
我只問一句話,
法律保護誰?
有沒有內容可以分享一下,
因為這個判例讓我覺得很不爽,一直在想在什麼樣的狀況下,
是可以伸張正義的,
因為我問過律師,他說一般的判例都是這樣,
只有極少數有例外,不過要在特殊的條件下,
既然大大您有見過例外的情況,可以請您分享一下讓大家長一下見識。
不然我的既定觀念是...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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