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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台灣的奇妙法律---殺人前記得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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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話]
[新聞]台灣的奇妙法律---殺人前記得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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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物星球
#1 : 2010-3-24 01: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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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沒有提到是否和解? 有沒有和解是一個重要指標,同樣的過失致死,可以判你三年也可以緩刑5年。
防衛過當如果是徒手會判的比較輕(過失成份大),拿槍又是朝頭部開槍已經不是正常防衛,明顯有殺人意圖,判三年算輕了。
酒駕致人於死者(過失致死or公共危險罪),判刑確定吊銷駕照終身不得考照。而且還有後續依據刑事判決的民事賠償問題。
那個司機也有連帶責任且被判9個月,他有喝酒嗎?
酒店小姐那個是有因果關係,因為吵架而出手致死。因為兩造一個是酒客一個是酒女有職業關係,應該還有現場人証証明酒女回嘴造成如此結果。
隔壁的不成材兒子去卡拉ok喝酒,和另一個剛假釋出來的酒客互毆,被對方一刀刺肚子隔屁。對方判10年抓回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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