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遊客:
加入
|
登入
(帳號有問題請連絡TWed2k@gmail.com)
TWed2k
»
感官至上
» [轉貼]鑿洞偷窺有無刑責!!請選擇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論壇跳轉 ...
主題:
[影片]
[轉貼]鑿洞偷窺有無刑責!!請選擇
字型大小:
小
|
中
|
大
|
巨
←
→
lunatic
青銅驢友
. 積分:
258
. 文章:
435
. 收花: 2212 支
. 送花: 132 支
. 比例: 0.06
. 在線: 1802 小時
. 瀏覽: 20181 頁
. 註冊:
7391
天
. 失蹤:
965
天
#1 : 2011-8-23 11:50 AM
全部回覆
送花
(0)
送出中...
22 房東甲出租雅房給女大學生A,且將自己房間與浴室之共壁鑿了一個小洞,某日A入浴時發現甲將眼睛貼在小洞上,憤而與男友將甲扭送警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刑法第315條之1無故窺視他人非公開活動罪
(B)甲得以自己係因擔心A浪費水電、瓦斯,小洞僅供監視為理由,排除刑事責任
(C)甲未利用任何工具窺視,其無刑事責任
(D)甲自己係房屋所有權人,其無刑事責任
答案沒錯阿~是那位考生不沒瞭解法條~法官也不能亂造法阿!依法判決!
第 315-1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第一款例如:用望遠鏡窺視對面房子內之活動
另外,刑法是最後手段性~如果其他行政法可以裁罰~就不需要動用刑法!
再說不是什麼都要用到刑法~那再多的法官也不夠用~刑事訴訟是很費時的!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送出中...
論壇跳轉 ...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11-26 12:41 P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16289 second(s), 7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