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Adsmt寫到:
「股票交易稅是每個人都如此課稅不是特定的人才如此」,你這句話有問題,所有稅制都是對每個人適用,並沒有說誰誰誰才能用這種事。
炒股是合法的,用違法手段炒股才是違法。
以台灣目前的股市制度,資本越大,越容易賺錢,因為只要利用漲跌停制度來炒小資本的股票,要賺錢易如反掌。
稅制和炒股(還有炒房)絕對不是兩碼子事,而是一回事,資本利得不課稅或課得極少,我已經有提到,證交稅只有 0.3%, 相對一般所得稅 10%, 20% 實在太不公平了。
日本、美國股票價差所得是要繳證所稅的,舉例來說,你買3000, 賣5000, 賺 2000, 那你就要繳20%~30%的稅金。這實行起來其實非常簡單,因為在賣股票時一定知道賺/賠多少,可以馬上從中扣除稅金(目前證交稅便是如此)。但政府絕對不會去做,原因很簡單,因為很多立委都是內線炒股的。
當然攤販等也要列入繳稅的對象,這是必須的。沒有理由一堆人辛辛苦苦賺錢要繳大筆稅金,攤販就可以逍遙法外。
「股票交易稅是每個人都如此課稅不是特定的人才如此」
稅制是對每個人適用沒錯啦...
炒股票跟炒房是稅制問題沒錯...
抱歉表達錯誤...主要是想說逃漏稅的問題...
股票交易稅不像特定人士利用公司作帳化整為零逃漏稅的意思...
其實這個才是我要說的重點...
台灣的稅收個人所得稅佔很高的比例...
其實不是個人所得稅課的多...
而是企業課太少...
我針對的稅制問題是指稅制應該課多少卻因為漏洞課不到的問題
會說「股票交易稅是每個人都如此課稅不是特定的人才如此」這句是因為畢竟不用搞小動作股票交易每人都是對等的照規定繳稅,沒有利用漏洞逃稅問題...
不像公司行號照規定繳很大...投機一下幾乎不永繳...
以下跟稅制無關
要炒高一隻小股(市面流通量少)很容易問題要有辦法能爆大量賣脫手...(股價高了也要有人買,不然一賣股價立刻又無量崩盤了)
這通常都是大股東配合(左進右出)或是內線交易或是有官員罩著...(這些都是非法的,只是很難抓)
合法炒股沒穩賺的只是賺的機率大...只要不要想跟非法的炒賺一樣大就不容易虧...
不過非法的真的不少就是了...投資人眼睛真的要放亮一點...
ps:所有退稅的錢都是從自己各方先繳稅的錢...不要再說老百姓繳稅給有錢人退稅...就像薪資預扣所得稅...結果計算的時候多繳退稅一樣
[liro 在 2011-4-14 02:01 AM 作了最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