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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ute
論壇第一大毒王
論壇第一小神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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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4-5-18 10: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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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bryansun 寫到 : 只能再次呼籲...駕照是開車的第一條件.....
如果真的覺得事情跟駕照都無關...那我覺得台灣人的生命不值錢...
其實我覺得蘋果跟一周刊都滿正義的
去找他們幫他解決這個事情比較快啦
1. 證照只是一種參考, 不是一種絕對, 而且, 無照自有無照的罰則, 跟車禍的對錯無關.
2. 生命的價值也要看當事者自己, 情形搞不好是機車騎士自己違規, 那就是他自尋死路, 別人沒必要為他的死負責, 甚至, 他應該賠償別人的汽車受損跟名譽損失. 當然, 如果違規者是汽車駕駛, 另當別論.
別被新聞的片面報導誤導了, 實際情形怎樣並不清楚, 新聞中根本沒有提到重點
交通事故中, 看過太多自以為死人最大的現象嚕, 我看過一個"死者"家屬, 堅持對方得賠, 上訴失敗, 也是找記者亂報導, 可是, 情形是, "死者"的車子衝過中央線, 跑到對面車道跟別人車子對撞, 然後自己死掉了. so, 誰該負車禍賠償責任呢?
A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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