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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分享]凌晨飆車輾人致死 飆仔遭求刑12年   字型大小:||| 
ken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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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9-9-8 10:49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凌晨飆車輾人致死 飆仔遭求刑12年
更新日期:2009/09/07 20:1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07/5/1qn23.html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7日電)男子黃瀚輝、鄭閔升等11人,霸占道路逆向飆車,導致侯姓被害人機車被撞擊倒地,頭顱被輾過致死。板檢今天偵結,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分別將鄭、黃兩人求處12年、8年徒刑。

起訴書表示,年齡從18歲至23歲間的黃瀚輝、鄭閔升、陳建志、陳建良等11名被告,4月5日凌晨3時40分,在蘆洲市清潔隊附近集結,與其他30多輛機車,在蘆洲環堤大道往蘆洲方向逆向飆車。

起訴書說,這些集體飆車族,佔滿整個車道,被害人侯德添剛好騎機車順向經過,鄭閔升的機車撞擊到被害人,兩人倒地不起。侯德添倒地後,在鄭閔升後面飆車的黃瀚輝,隨後輾過侯德添頭部,使得被害人顱骨出血致死。

黃瀚輝在肇事倒地清醒後,並未將侯德添送醫救護,但其他飆車男子則將黃瀚輝與鄭閔升兩人送醫後離開現場。

警方依據被害人家屬提告調查,並調閱路口監視器後,將11人移送檢方偵辦。

板檢今天偵結認為,被告等正值青壯年,卻無視政府防飆政策,不顧人命午夜飆車,應嚴懲以遏止此一歪風。鄭閔升觸犯妨害公眾往來因而致人於死罪嫌,犯後狡飾,未與被害人和解,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2年。

至於黃瀚輝,板檢表示,有悔意並與被害人家屬和解,求處8年徒刑;其餘被告分別求處8個月或4個月不等徒刑。980907

PS 那天我也有經過 當時一看到一堆車衝來
下的趕快躲到旁邊去
說真的 一堆車朝你衝過來 真的很恐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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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9-9-8 12:10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平凡小任寫到:

引用:
atree寫到:
人權團體功不可沒

我覺得要搞清楚狀況
假設法律是寫飆車致人於死唯一死刑
那顯然這樣判是唯一死刑,判錯了
可是這個帳面上判十幾年
法律就這樣寫你還能怎麼辦?
關人權團體什麼事?
如果一個罪量刑在10~20年之間
這樣判也只是法官的裁量而已
與人權團體有何干係?


其實應該是法律不健全
而"利法院"的"利委" 也只會在那亂吠
也不修法 有些條例早就該改了
每次等到搞出人命 才再補救
多年前 有人說 台灣法律比歐美落後五十年
在這資訊爆炸的時代 早就應該要 追上了
但是在我的眼中看來 還是落後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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