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主題: [新聞] [轉貼]交通罰款逾期加倍 挨轟違憲   字型大小:||| 
obt
銀驢友〔高級〕
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
old bear teddy

十週年紀念徽章(五級)  

 . 積分: 1136
 . 文章: 914
 . 收花: 10233 支
 . 送花: 5308 支
 . 比例: 0.52
 . 在線: 5733 小時
 . 瀏覽: 64510 頁
 . 註冊: 8243
 . 失蹤: 69
#1 : 2009-3-27 10:44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813960.shtml

交通罰款逾期加倍 挨轟違憲

【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台北報導】
2009.03.27 02:49 pm

許多駕駛人都有逾期未繳納交通罰鍰,遭到加倍處罰的經驗,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上午在施政質詢時,強調這項規定違憲;行政院長劉兆玄當場允諾,將會責成交通部檢討,交通部長毛治國也說,將會研議這段過渡期該如何處理。

管碧玲上午在立法院施政質詢表示,目前民眾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時,若逾期未繳罰鍰,會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規定,將罰鍰加倍,例如,汽車無照駕駛是3600元,逾期30天未繳納,變成6000元,超過60天變成1萬800元。

管碧玲進一步引用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23號解釋文,指過去空氣污染防治法採取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同樣方式,逾期滯納加倍處罰,卻被視為違憲,大法官解釋認為,法律是要處罰違法行為的情節,而不是處罰遲繳行為,若以遲繳為由加倍罰鍰,已違反母法授權。

管碧玲並強調,她統計因違憲要求人民增加的罰款,今年多搶錢到36億元到42.8億元。

劉兆玄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雖授權行政機關訂定裁罰基準,但不包括逾期繳交,既然法律沒說逾期繳交要加倍,從基準表設計到執行,將責成請交通部徹底研究、檢討。

毛治國指出,法律規定有依據與設計理念,若執行過當或考量不周,可以檢討,若基準表有需要修正,交通部會儘速修正。

【2009/03/27 聯合晚報】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訪問主頁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12-23 04:59 P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21793 second(s), 7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