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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0-8-5 05: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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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ownews.com/2010/08/04/320-2632810.htm
蔣友柏批30歲以下 北市勞工局籲禁「年齡」歧視(2010/08/04 15:59)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橙果設計負責人蔣友柏接受雜誌專訪,談到用人哲學時表示,30歲以下的人他不用,因為這些人爛、又沒有責任感。台北市勞工局表示,並未發現橙果用人有「年齡」限制,但蔣友柏的言論,不免讓有意求職者擔心受不利待遇。
蔣友柏接受Cheers雜誌專訪直言,「30歲以下的(應徵者)我不談,爛啊!沒有責任感!」、「眼睛長在頭頂上,也不務實,也不喜歡苦幹,也不喜歡實幹,這是我的實際上面操作下來真的是這樣,連我在我客戶那邊都一樣。」
根據勞工局調查,指出蔣友柏立的「橙果設計有限公司」,在「104人力銀行」及「1111人力銀行」刊登徵才職缺,職缺並沒有對「年齡」設限制,另一個由蔣友柏設立的「白木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在兩大人力銀行網站沒有刊登任何求才職缺。
勞工局指出,「年齡」是人「與生俱來、無法透過後天努力改變」的特質,任何人如果因為「年齡」因素,而在職場上受到不當待遇,就是不公平、不合理,如果二個求職者或受僱者職業條件相同,卻因「年齡」因素受不平等待遇,就可稱稱為「年齡」歧視。
就業服務法中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年齡或容貌為由,予以歧視,違反者可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勞工局強調將持續關心勞工權益,消弭職場歧視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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