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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討論][轉貼]消基會疑 eTag業者獨占利益   字型大小:||| 
mechane
鍛鐵驢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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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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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3-6-21 03:25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消基會疑 eTag業者獨占利益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日電)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質疑eTag預儲金給財團生利息,業者又把收費頻率出借第三方,
並會對4G頻率產生干擾,業者獨占利益。

    消基會今天就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ag,提出3大質疑。

    消基會指出,首先是關於收費採預先收費儲值方式,第一次申辦要儲新台幣400元,
截至2013年2月底ETC裝機數有352萬5429輛,縱使每輛平均1年只儲400元,
乘上目前1年銀行定存利率1.38%計算,也有將近2000萬元利息,
高公局應說明用途為何?

    其次,消基會說,遠通電收4月26日在網站公告「第三人讀取使用eTag序號管理辦法」,
目前也出現異業合作、開放停車繳費使用,未來異業合作項目會更多。

    消基會強調,根據「專用電信設置使用及連接公共通信系統管理辦法」第47條,
「專用電信不得連接公共通信系統或供設置目的以外之用」,質疑遠通電收此舉明顯違法。

    消基會第三點質疑是4G頻率被干擾。
消基會說,2012年3月7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議eTag無線電射頻系統使用執照時,
就認為eTag系統與未來的4G行動通訊頻段太接近,恐怕會產生干擾。

    消基會說,交通部卻公告修正「中華民國無線電頻分配表」,為了eTag系統需求,
將增設頻段供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使用。

    消基會提及,eTag無線電射頻系統使用執照,是由高公局申請,
而非遠通電收;屆時若發生4G干擾問題,NCC的處分效力僅及於高公局,
無法拘束遠通電收;且頻率使用收費問題,也會因為由高公局取得,
而不是遠通公司取得,讓國庫短收1億1955萬餘元。

    消基會重申,高公局應扮演公正角色,勿隨業者利益搖擺,損及消費者利益及國家發展。

來源:消基會疑 eTag業者獨占利益

對於遠通的eTag
想向各位驢友請益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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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沒有裝eTag而感到後悔的驢友
分享一下感想??

PS:小弟也沒裝eTag,
     廢收費站改eTag收費本身是很好的政策
     但就壞在只有遠東一家獨佔, 而且如果誤扣了, 還要自行舉證
     加上裝機率不到讓罰的錢不繳....等等, 實在看不下去...

[mechane 在  2013-6-22 01:31 A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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