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主題: [新聞] [新聞]詐騙判2年 罰219萬免坐牢   字型大小:||| 
ROACH
版主
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
減肥中!請勿餵食

十週年紀念徽章(四級)  

 . 積分: 15119
 . 精華: 14
 . 文章: 11767
 . 收花: 140856 支
 . 送花: 6005 支
 . 比例: 0.04
 . 在線: 8870 小時
 . 瀏覽: 85616 頁
 . 註冊: 8247
 . 失蹤: 7
 . 鄉下地方
#1 : 2009-8-16 02:55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詐騙判2年 罰219萬免坐牢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16/78/1p5s8.html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8/16 04:0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有錢可不必坐牢?因應釋字662號解釋、新修訂的刑法易科罰金規定,高等法院昨判決一件橫跨兩岸的詐欺集團案,罕見祭出以最高上限的易科罰金規定,判決被告需繳高額罰金。

此詐欺集團共犯19案,每案均可易科罰金,高院認定其惡性重大,判主要成員許育誠2年徒刑定讞,但提高至3000元折算1天,共需繳219萬元;另兩名成員林俊榮、楊明杰均判1年4月徒刑定讞,各需繳145萬5000元罰金,3人才能免於坐牢命運。

判決指出,溫武榮(已判決確定)和許育誠等人自97年7月起,在中國海口共組詐欺集團,以企業化模式進行詐騙犯行。

該集團由許育誠僱用林俊榮、楊明杰和數名中國人士,由海口市撥打詐騙電話到台灣詐騙,要求被害人交付或匯款到指定帳戶。

不過,因郭姓等19位民眾機警,均未受騙,刑事局連繫中國公安於去年7月28日將溫武榮、許育誠等人查獲,再依金門協議,將他們遣返回台。

高院審理後,以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判決許育誠犯19罪,每罪判3個月徒刑,應執行2年徒刑定讞,林俊榮、楊明杰各犯19罪,每罪判2月,應執行1年4月徒刑定讞,原本3人都應入獄服刑。

不過,因釋字662號解釋甫宣告刑法第41條第2項規定違憲,即修訂同時犯數罪,且每罪不超過6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許育誠等3人若繳罰金就無需坐牢。

合議庭認定,許等3人惡性重大,故不採平常1天1000元折算規定,改依罰金最上限的3000元折算1天的易科罰金規定,判3人需繳高額罰金。














=========================================
不了解?這意思是說
只要我當詐騙集團只要騙三百萬以上
就算被抓到扣掉罰金219萬
至少我還賺80幾萬???

那這樣每個人也想當詐騙集團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訪問主頁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ROACH
版主
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
減肥中!請勿餵食

十週年紀念徽章(四級)  

 . 積分: 15119
 . 精華: 14
 . 文章: 11767
 . 收花: 140856 支
 . 送花: 6005 支
 . 比例: 0.04
 . 在線: 8870 小時
 . 瀏覽: 85616 頁
 . 註冊: 8247
 . 失蹤: 7
 . 鄉下地方
#2 : 2009-8-16 05:06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Earlson寫到:
騙的錢另計吧
這只是刑事責任


這就是一個問題的阿
法官怎知道他們騙多少錢
反正就說錢花光的.....刑事責任解決掉後

再來去秘密金庫當有錢人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訪問主頁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12-28 05:03 A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18163 second(s), 7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