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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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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肥中!請勿餵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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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0-12-14 07: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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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carlccc寫到:
學校說法有些詭異.......
我也覺得
我發現有幾個問題點
如果是在警局
要求對方可不可以捐一些錢給動物保護社
如果這個貧婦真的很窮,我覺得婦人可以拒絕或直接捐個500或1000元而不是6000元
為什麼是6000元這個數字呢?剛好是兩萬的三成?為什麼要捐三成呢?
因為《民法》中的「留置權」可以要求三成....
所謂的三成指的是『拾獲金額<=三成』
既然提到三成為最大的限制!!那就一定是對方提出的
所以.....我不太相信學校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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