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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壯男護妻推人變防衛過當…判賠200萬 法官:奪棒即可   字型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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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鄉下地方
#1 : 2018-5-6 04:17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https://tw.news.yahoo.com/%E5%A3 ... F%AF-034753135.html

桃園市一名吳姓男子日前開車到蘆竹區的好市多購物時,在停車場和一名林姓男子發生口角衝突。林男隨後從車裡拿了鋁棒攻擊,吳男用雙手護頭並動手反擊,對方跌倒導致頭部受傷,事後還喪失嗅覺,林男因此憤而提告求償。日前高院作出判決,認為吳男防衛過當,若能「適時奪下」鋁棒就能避免憾事,因此判他1年徒刑、緩刑5年,並賠償對方200萬元。



根據《聯合報》報導,檢警調查,這起事件發生在2014年9月9日中午。吳男和妻子到好市多賣場,因為停車問題和林男發生衝突。吳男當時準備要離開時,林男從車上副駕駛座拿了一鋁棒試圖阻擋去路,並且還攻擊對方。



吳男為了閃避和自我防衛,下意識地用手推了對方一把,林男因此人往後倒,頭部撞到地面;吳男當下立刻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林男則到醫院就醫,被診斷出頭部外傷、顱骨骨折、顱內出血、水腦症,後來還喪失嗅覺,因此對吳男提告傷害和求償。



檢警調查時,吳男到案頻頻喊冤,強調自己是無端遭陌生人攻擊,為了防衛才會出手往後一揮,「怎麼會變成我是傷害者?」而且他還強調,林男一直拿著鋁棒在他們夫妻面前揮舞,甚至還不斷叫囂「不然你想怎樣?」



其他證人則表示,當時看到林男持鋁棒要毆打吳男,雙方一陣扭打後,鋁棒掉在地上,林男就摔倒在地。



桃園地院審理後,發現吳男身高178公分、體重約122公斤,林男則只有167公分、體重約62公斤,2人體型相距甚大。法官認為若是要防止繼續被毆打,只要能「適時奪下」鋁棒即可,但吳男卻出手把林男推倒造成重傷害,已經超過了正當必要的防衛。



一審依傷害人之身體致重傷罪,判處吳男1年4個月徒刑;案件上訴到高院,審理期間林男和吳男達成和解,吳男同意賠償林男200萬元,高院改判他1年徒刑、緩刑5年。





=================
建議 空手奪白刃或空手奪鋁棒 應該要列為 國中必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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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鄉下地方
#2 : 2018-5-9 10:06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不知道怎對法律越來越沒信心
上次有則新聞
在家護孕妻,搶匪還有拿武器哦
只因為比人家高..好不容易把歹徒架住,在那種情況之下要怎拿捏力道結果歹徒掛掉
結果還被歹徒家屬告..竊賊家屬竟還向何男求償300萬元
最後法官是判賠46萬還要上手銬

【獨家】勇夫護孕妻打死賊 「防衛過當」判有罪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60518/863637/


就算搶匪跑出去被警察追或衝撞警察
警察情急之下開槍不小心打死歹徒, 警察也要賠錢還要被搶匪家屬告..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41028/418667.htm
嫌犯槍口對著他 刑警開4槍制伏判賠104萬


不靠警察好的..為的保護自己跟保護自己的家人當遇到拿球棍的歹徒
不小心把歹徒推倒的....還會被歹徒家屬告上法院 判賠兩百萬



保護家人也不對,保護自己也不對,靠警察保護也不對
什麼都不對...在那種情急的狀況之下要怎理性思考、拿捏力道...空手奪白刃還要擔心搶匪的身體狀況

難道真的要用{愛感化}歹徒...告訴歹徒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真的對現在的法律越來越沒信心,覺得法律都在保障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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