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主題: [討論]這就是台灣的警察   字型大小:||| 
Pinghan
青銅驢友
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


今日心情

 . 積分: 277
 . 文章: 517
 . 收花: 2266 支
 . 送花: 3854 支
 . 比例: 1.7
 . 在線: 1289 小時
 . 瀏覽: 17063 頁
 . 註冊: 7251
 . 失蹤: 612
#1 : 2009-9-26 02:57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我覺得原PO的做法很正確,大家有看到的要記起來

發生車禍時,不管對方有無意願和解
記住 ... 事故現場千萬別移動

不要認為會造成交通阻礙之類的
因為如果要報警,一旦破壞現場就很理虧

---
之前親戚騎車被撞,腳被壓在車下面
這時候"正常人"會怎麼做呢? 當然是請路人幫自己把車抬起來,不然是要壓到殘廢嗎?

結果呢? 警察到了現場也是要辦不辦,很不耐煩
一直推說我親戚破壞現場了,最好是別報案 ... 私下和解了事

感覺現在警察到底是做啥的?
領納稅人的錢,然後希望吃肥肥腦鈍鈍,整天沒事幹最好嗎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11-26 12:34 A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19226 second(s), 7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