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mis617寫到:
引用:
jason_0336寫到:
..............................
離職的最圓滿,才真的是難
大大您教訓的是
不過 我們大部分離職之前 都會先找好工作
當您按照公司規定
辦理離職程序
結果公司在離職前10天
跟你說 因為找不到人 "希望"你等一個月再走
結果一拖再拖 預先安排的計畫都被拖延
我之前的一位同事被拖2個月之後 是乾脆不出現
結果離職原因變成 曠職3日
所以我覺得我這樣做算剛好而已
不敢...不敢.....說教訓就言重了
純粹建議換個方式比較好
身邊朋友就是常有處理良好,之後又因緣既會而回鍋的情況
當然如果都在基層,影響不大,但是如果原本已在一個階級之上......
絕對比找報紙好很多,平時備胎要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