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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摸女子小腹一把 要罰12萬(不要再罵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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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新聞]摸女子小腹一把 要罰12萬(不要再罵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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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驢友〔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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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0-7-14 11: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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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drsun1983
寫到:
給你當法官判看看
此題為考競合論
此題為考因果關系理論。
為什麼不採未來幸福論
舉例: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14/17/298c0.html
目前:法官不判離,希望加害者用一輩子的時間,去愛被害者
未來:1.加害者殺掉被害者,因為認為被害者陷害自己。
2.被害者積怨成怒殺掉加害者,因為認為自己原諒加害者太多次。
3.雙方的小孩因為沒有幸福的家庭,長大後殺掉路人甲。
法官認知:1.若是法官不曉得未來會發生震驚社會的慘案,那麼法官應該就犯上業務過失致死罪。
2.若是法官曉得已無愛作為基礎的兩人是不可能再度復合的話,那麼法官應該就犯上意圖謀殺罪。
如果採未來幸福論,則未來可能發生:
1.法官判離,雙方名義&財產上分一分,未來各過各的,那麼慘案發生率就會大幅下降。
2.雙方冷靜後若還有愛,會再度復合。
...........................................................................................法律門外漢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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