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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生活體驗3]人權人權,真想給你一人一拳   字型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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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正和
銀驢友〔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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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第一窮

今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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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
#1 : 2008-11-5 03:39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Observer寫到:
死刑的癥結在於不可逆轉無法復原
所以當一個人還有一丁點可能是被冤枉的時候
就不該輕易執行死刑
必須一再確認他不是代罪羔羊,不是遭人陷害、不是陰錯陽差

死刑不妨保留 但執行必須非常嚴謹審慎

不要覺得自己行得正坐得直就什麼都不怕
人還是有可能會被人別人陷害的,尤其是聯手陷害時,更是無語問蒼天。


同意 + 1

建議死刑保留
但是判決過程必須更加的專業跟正確

之前吃上官司的時候曾經一度想不開(也做過了)
後來我的律師跟我說了一件事情
他之前曾幫一個犯人辯護
中間的過程不說
但是結果是被判死刑並且已經處刑了

最後..
才證明他的清白..

但是~
人死了還能復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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