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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求助]不是我睡不著, 實在是   字型大小:||| 
shinra
銀驢友〔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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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羅

今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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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iwan
#1 : 2004-7-8 11:10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噪音的定義為:凡使人感到不悅耳或無法集中精神及過大的音量,長期下來造成精神衰落、消化系統不良、聽力下降、記憶力衰退、躁鬱症等症狀。
妳在的地方應該為住宅區,晚上11過後分貝值不得超過50分貝(深夜為40分貝)。

如果妳是租房子的話與其花10萬元裝密閉隔音氣窗,不如般出去住。
由此可知,房子應該是買的或家人的。

建議妳不要買個重低音喇叭,來"車拼"因為,妳自己事最了解噪音為何物的主要角色。再加上還有其他的鄰居,到最後你可能也要負擔民事責認。

建議妳先和鄰居說明清楚自己的感受(記得:千萬不能生氣和大聲說話),並告知自己是個朝九晚五的人。就算人家不能把吃飯用的工作機器關掉,也要想辦法使他的小孩安靜下來。因為小孩子沒人管是很可怕的(不知哪天會把瓦斯桶弄爆或玩火燒房子)。

如果還是沒用的話,先問問其他鄰居的感受及意見。如果意見相同的話,不妨連署請求村長或里長出面協調。最壞的打算是鬧上法庭(在這之前要先開聽力及精神診斷證明書,只要夠嚴重的話,妳就穩贏)。

鄰居還不知到他有造成妳的綑擾,妳也沒口頭通知過對方的話。建議妳在半夜時還是覺得很吵的話,打電話給警察局請他們幫忙。(一定要長期施壓,對方才會收斂。也要嚴防久了不罵皮又癢起來。)

最後
這是個公眾問題,不要想說要幫人家保留面子(面子沒幾毛錢)。也不要怕說對方會到妳家破壞或偷竊騷擾。畢竟是對方有錯在先,真有上述事件發生時。裝個針孔攝影機拍下證據,再告對方非法進入民宅、偷竊、破壞個人私有財產等罪,妳又可賺一筆。
鬧上法庭可不好玩,勞神傷財又花錢及耗時(一件案子最少要半年到三年)。

對了!!妳好像沒提到在哪裡發生的?
哪一縣市?哪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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