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1-8-12 06: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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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難,一般行人正常行走一小時約4公里,限速10公里就是叫你用走路的,可以走快一點,但不能太快,在這種人車稀少的雙向馬路上做這樣的限速不知是什麼意義(一般是40公里),所以來到這裡,騎自行車或機車者麻煩您下來用手牽著走,開車者請您降速在10公里以下,多排一些廢氣沒關係,因為這裡很空曠,車子也不多,慢慢開就好了
幾年前我開車走北部往宜蘭的濱海公路也看到了一個限速15公里的牌子,路很直,"那時"車輛也很少,害我嚇了一跳,立即踩煞車,慢慢的,小心的開過去了
另一個現象,也是好幾年前開車走北宜公路,明明看到限速30公里,接著又看到了"落石危險,快速通過",還真是無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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