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主題: [新聞] [新聞]姊弟戀兇嫌 萬元甫交保48小時殺人   字型大小:||| 
ken91
銀驢友〔高級〕
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


 . 積分: 813
 . 精華: 1
 . 文章: 2836
 . 收花: 6899 支
 . 送花: 2645 支
 . 比例: 0.38
 . 在線: 1950 小時
 . 瀏覽: 8102 頁
 . 註冊: 7107
 . 失蹤: 547
#1 : 2009-7-25 09:23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更新日期:2009/07/24 12:03 黃子瑀 劉欣逵

22日在台北縣金山發生的姐弟戀兇殺案!51歲的陳姓兇嫌持刀殺害大他14歲的邱姓婦人後,已經遭警方逮捕,事實上嫌犯失業多年,吃住全靠婦人養他,但他食髓知味,要不到錢就毆打婦人,讓婦人受不了報警並聲請家暴保護令;兇嫌因此沒錢沒地方住心生怨恨,行兇前2天就曾持刀砍傷婦人,被警方逮捕,但最後法院裁定交保,讓他在交保後48時內找到婦人,再度行兇報復,將交往多年的婦人砍死。


交往多年的姐弟戀情,最後卻是悲劇收場!65歲的邱姓婦人就慘死在同居人手中,兇殘的嫌犯就是51歲的陳釧良,持刀殺害婦人後逃逸,還是被警方逮捕。

他供稱是太愛婦人不想分手,才失手殺了她,但鄰居都知道,嫌犯是個吃軟飯的壞男友。鄰居:「沒錢就跟邱小姐拿嘛,這樣一直拿,邱小姐哪受得了,而且喝完酒又常常打她,3月28日(死者)就把他趕出去。」

婦人不堪被毆打討錢,和同居人分手,沒想到隔幾天他竟打破玻璃侵入住處,想賴著不走。6月也因為再被毆打,聲請家暴保護令獲准;但7月19日,嫌犯不顧家暴令再度硬闖婦人住處,還持刀砍傷她,被警方依現行犯逮捕移送。

檢察官認為嫌犯已經多次傷害被害人,有再犯之虞聲請羈押,但最後法官裁定以1萬元交保。不滿同居人多次報警害他被抓,嫌犯因此在交保後48小時內找到婦人,致她於死。

這一次檢警及家暴令都挽回不了婦人性命,失業的嫌犯不甘心同居人不再供他吃住,還聲請家暴令,就奪她性命,這一次別想再交保!
==========================================================
以事後來看,是錯誤的交保裁定...法官不用負責任,但...

在台灣,類似的裁定很常見.甚至有交保後出法院門口立刻殺人的.

還有就是裁定交保後的經濟犯,立刻潛逃者.所謂交保,不就是要符合"無逃亡之虞"...?

唉,法官裁定交保與否的技術面...唉.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9-21 10:04 P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20237 second(s), 7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