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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警:現在人眼中只有錢嗎   字型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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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身宿舍
#1 : 2010-12-15 12:39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我並不信婦人會主動提要給一半,或主動提要給三成
(是你的話要不要主動給對方一半或三成?何況是個生活都有困難的婦人)

所以一定是該生言談之間讓婦人感覺她不願意歸還
所以婦人在跟她討價還價,以退為進以求能拿回

等婦人拿到錢之後,又覺得給六千太多,後悔
所以找上媒體

以上,個人獨斷的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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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身宿舍
#2 : 2010-12-15 11:34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迷路的小狗寫到:
最新發展

三成謝酬案大和解! 李婦:警察搞不清楚狀況

由於索取三成謝酬,被輿論痛批「死要錢」的潘姓女子,經同學轉述指出,她與掉錢的李姓婦人14日晚間已達成和解,李姓婦人還抱怨自己一點也不貧,也不是單親,會鬧上媒體版面,全都是警察搞不清楚狀況還變成這樣。

台北縣一名李姓婦人13日下午因故遺失包包,內含要作為生活費的2萬1千元、手機、證件等物,心急如焚的她回撥手機,一名28歲法律系畢業的潘姓女子,表示在路上拾獲一只包包,會送到廣福派出所。原本是一樁物歸原主的美事,卻因為雙方對三成、6300元的謝酬未達成共識,因此登上媒體版面。

根據報導,雙方到達警局後,李婦求情希望潘女不要收取如此「高額」謝酬,警察也幫忙相勸,但潘姓女子卻堅持三成謝酬是根據民法第805條,於法有據。警方更向媒體表示,潘女到警局簽領據時,還說她只有索取3成現金,而不是「所有失物」的3成,其實已經很客氣。

潘女14日接受媒體採訪時,卻指出最初是李婦要包紅包給她,她說「不用」,如果要給就會捐出去,還問李婦「6千會不會太多」,她才用李婦的名義捐6千元給母校的動保社,並出示捐款收據。有自稱潘姓女子同學的同學也在臉書上發文指控,李婦踏入警局就態度丕變,一改在電話中的態度,向警方訴苦遭強索謝酬。

原本雙方各持一詞的說法,到15日凌晨上演大和解的戲碼,潘姓女子的同學在台大BBS站批踢踢(PTT.cc)上透露,雙方14日晚間透過電話聯絡,李姓婦人不但對潘女表達歉意,還說新聞也造成她很大的困擾,將會出面對媒體做澄清說明,並表明自己既不貧,也不是單親,認為這次事件會鬧成這樣,全都是因為「警察搞不清楚狀況!」

而根據網友的人肉搜索,申請過清寒獎學金、法學基金會獎學金,還被高雄大學列為「搶救失學計畫」名單中的潘姓女子,似乎才是事件當中真正的「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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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之可怕
從這個新聞可以看的出來


嘿!
這新聞,根本是潘姓女子的同學寫出來的嘛!

李姓婦人有自己出來澄清? 潘姓女子他朋友的話你也買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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