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主題: [新聞] [轉貼]重判兒少性侵 勵馨:恐引滅口   字型大小:||| 
Adsmt
金驢友〔初級〕
等級: 16等級: 16等級: 16等級: 16
大頭大頭,寒流不愁。你有綿被,我有毛頭。

 . 積分: 2153
 . 文章: 2921
 . 收花: 19928 支
 . 送花: 21641 支
 . 比例: 1.09
 . 在線: 4463 小時
 . 瀏覽: 34303 頁
 . 註冊: 7069
 . 失蹤: 5
#1 : 2010-9-24 01:39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確實動不動就死刑會造成反效果。

像大陸動不動就槍斃,但他們的治安反而比台灣糟。殺人案比台灣更多。

以犯罪心理學來說:「既然我已經要被判死,如果放你活口,你會指認我,那我不如讓你死......」

強姦就死,那一定一堆先姦後殺,而且殺了死無對證,抓人更難,最後反而讓犯罪率上升。

美國有許多殺人魔殺了好幾個人且過了十幾年,甚至幾十年才被發現,台灣這種無差別隨機殺人很少,所以才有殺人案很好破的錯覺。

事實上,你想想好了,你在路邊隨便拖一個人把他殺了,屍體處理掉,請問你覺得警察要怎麼查到你?
可能過了幾年都化成白骨了屍體才被發現,甚至可能永遠都沒被發現的。(台灣有一堆失縱人口下落不明)

而偏偏性侵案大都是這種犯人和受害者毫無關係的隨機案件。

我比較贊成是「去勢」,犯了性侵罪就閹掉;如果閹了再以手指性侵,那就砍掉雙手。這樣保證他不會再犯。

不過不可能有這種法律的,因為偉大的人權.......

[Adsmt 在  2010-9-24 01:44 AM 作了最後編輯]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9-20 08:57 A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23536 second(s), 7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