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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運鈔車掉755萬 撿到可分3成   字型大小:||| 
平凡小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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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iwan
#1 : 2009-10-12 11:17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現在時代真的變了
撿到錢還人家是想分紅
一樣的
前些日子在正版討論區買正板的還被嗆聲是玩盜版
嗆聲的人也沒有怎麼樣
哀,時代是真的變了
烏鴉染染也可以變九官
那又何必要買九官呢
買烏鴉就好了
哀,有感而發應該不算離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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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iwan
#2 : 2009-10-12 01:08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Ailio寫到:

分紅那是媒體說的

也是民法規定 "最高 可要求的金額"

該名撿到錢的人 並沒有要求要十分之三的金額

我知道
我只是看到這則新聞想起某些事情而已
有感而發這樣
在以前我們國小時代
每個禮拜都會表揚好人好事
從來沒想過分紅的東西
想來覺得有點遙遠...

法律的設計或許是為了鼓勵大家多做好事
可是也間接試探了最低限度的道德阿

[平凡小任 在  2009-10-12 01:11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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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9-10-12 06:48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Ailio寫到:
真巧 你說的事情上演了

新聞中的義消 沒表明說要拿三成報酬

但是有位計程車司機跳出來說 是他先發現的...

其實類似的新聞還滿多的
這個看看那個瞧瞧
很多事情原因不一樣可是結果大致是相同的
而且這時代想不勞而獲的太多了
如果說坐在樹下有機會拼到撞死的兔子當晚餐
我想很多人還是會躍躍欲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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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09-10-12 06:52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ARMANI寫到:
還有兩百多人打電話到警局
說他們也有目擊,所以也要分到獎金

切~~~~這就好笑了
如果火災現場,你們也有目擊,那是不是也算你們縱火
一堆不認份的人,就是"想空想旁",看了就叫人噁心

還是腳踏實地做事的好,別異想天開了

我之前有貼火線勇氣1080p
你講的情形我是心有戚戚焉
這世界已經變成對我有利我才管
對我沒有利益我才不管
甚至為了這個利甘願造假
神佛真的沒了
想來也是個悲哀

像是一般我們在路上看到躺著的老人在那邊呻吟
一般正常的人應該像孟子講的馬上去救他什麼也沒想
可是時代變了
上次有一個救了反而被告
說是救他的人撞他的
哀...

[平凡小任 在  2009-10-12 06:55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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