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atree寫到:
除非這種的被抓到判重刑
不然說真的
警察抓到也不能對他幹嘛
嫌犯只要說是跟老闆娘一言不合打起來
裝皮就沒事了
只能說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太輕了
輕到連警察就算費一大堆功夫抓到人
也只能睜著眼睛看著他走出去
[atree 在 2009-10-23 08:15 PM 作了最後編輯]
未遂犯一定確定
我覺得這社會需要的是正義
哪怕你覺得法律判太輕
當警察的就是要抓人
不然每個人都可以領薪水我還要你警察幹嘛
我以前騎客人還沒過戶的車去買東西
結果半路被五個警察挾持到派出所
而且在台中市區那邊喝令我不許動再動要拿槍噴我
然後警察a騎我的車我坐後面警察b貼在我後面三貼進警局(50的小綿羊喔)
一進門他裡面同仁就說喔,今天大攤的喔
結果在裡面盧半天我說我那台不是贓車請你讓我打電話我問我媽和我爸
結果他死也不肯
裡面一個小組長什麼碗高的一直嗆我還說我脾氣壞以後出社會很吃虧
然後我就在那邊被反銬坐在那邊撐到五六點他才打電話請我媽來
我媽來時我還被銬著
事後證明那個客人是之前車牌掉了報案結果自己找到沒去銷案
警察用他們的小電腦按就以為是贓車
我就這樣被誤解從兩點多一直到七點才出來
而且最幹的是警察不自己去找那客人要我們自己找
還說你不把他找出來就沒辦法銷案那車子就要算是我偷的
為此我爸挨家挨戶去敲門(因為車主本身在賣A光形跡不定)
最後大概九點多才找到人
講這個是告訴你警察都挑軟柿子吃
在裡面我問員警你又沒看到我偷車如何能判斷車子真是我偷的
還有我跟他說你是原警的話在外面我跟你要證件來看你卻說有也不給你看難到也沒有問題
結果他回得可妙了→我怎知道你是圓是扁
我現在年紀大了不然我應該回他如果這樣講你乾脆回家抱小孩算了
當什麼警察
領什麼危險加給?
想到就龜LP火
我們員警辦案大概很多都像日據時代一樣用話聲的
反正這事大家都有機會遇到就是了
[平凡小任 在 2009-10-23 08:44 PM 作了最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