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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小任
金驢友〔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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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0-1-7 12: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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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tree寫到:
這表示以後把車牌蓋起來
要飆車闖紅燈
警察也不能對你怎麼樣了
真是本年度最好的新聞了
交通守則可以丟了
重點是說謊吧
而且騎贓車罪不至死吧?
騎贓車就可以斃了那監獄也不用開了
闖紅燈飆車一樣也罪不至死
闖紅燈把自己撞死了那是自負責任的問題
閣下應該搞清楚刑罰的設計
很多人可能覺得警察執法有至高無上的權力
可是警察也是人做的
他也會犯錯
你去期待一個會犯錯的人來執法這會不會是一個牽強的理由?
如果你要飆車闖紅燈就能射殺爆頭
我百分百贊成
不過我希望法律只針對你來做設計
因為我自己覺得很難辦到
以飆車來講好了
速限40你超過就算在飆車了→斃
紅燈左右轉很多條子會自動幫你算闖紅燈→斃
你是機車停在慢車到後面有轎車按喇叭要你讓路他要右轉,你跨越白線算闖紅燈→斃
我保證你命不夠用
講個比較理性的
如果員警覺得他自己站得住腳為什麼要說謊?
他就說因為對方飆車我就槍舉起來把他斃了不就好了幹嘛還要講跳彈?
我覺得就算我是警察這種事我也是不敢這樣講
[平凡小任 在 2010-1-7 01:13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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