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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生活常識] [轉貼]【昨天的社會防衛】刑罰嚇阻力的問題! @ 假圖天國 :: 痞客邦 PIXNET ::   字型大小:||| 
平凡小任
金驢友〔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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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iwan
#1 : 2010-4-7 04:18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ken91寫到:
美國法律就是這樣.
小孩敢做大人才該做的行為,就得負起和成人同樣的責任.
以前學過英美法,有學過幾個歷史有名的判例.

例如小孩敢開車載別人,那你這個小孩就得和成年人載別人一樣,對乘客負有一定的法律責任.
在美國法官和陪審團面前試試看裝無知裝無辜...

怎麼跟我網路上隨便看到的一篇不同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8d68c10100gq6u.html?tj=1
照法律的設計不太可能要小孩子自己負責
而是家長要負責
假如小孩開車撞到人
叫可能身無分文的小孩負責?
根本沒有辦法負責吧
大抵都會追究是誰把小孩放出來四處亂跑的責任先
沒辦法說讓小孩子馬上就在第一線擔起責任
那大人只要專心生小孩就好了根本就不用管小孩子了
反正小孩子自己就能扛起責任
這我認為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美國的話他們對事情的規範也很有原則和條理
如果家長都不管小孩政府是可以強行把小孩從父母身邊帶走
而不是什麼小孩自己負責這種講法
這講法是真的滿匪夷所思的

[平凡小任 在  2010-4-7 04:25 A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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