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主題: [新聞] [轉貼]大學生很敢! 拾金不還要報酬   字型大小:||| 
平凡小任
金驢友〔中級〕
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


 . 積分: 2378
 . 文章: 8010
 . 收花: 19199 支
 . 送花: 18840 支
 . 比例: 0.98
 . 在線: 7367 小時
 . 瀏覽: 58690 頁
 . 註冊: 8171
 . 失蹤: 101
 . Taiwan
#1 : 2010-9-13 10:03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umin寫到:
這些東西都是這一群立法委員整天工作修出來的阿

言重了,其實當立委只要舉舉手就好了,有時候連自己通過什麼法條都不知道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平凡小任
金驢友〔中級〕
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


 . 積分: 2378
 . 文章: 8010
 . 收花: 19199 支
 . 送花: 18840 支
 . 比例: 0.98
 . 在線: 7367 小時
 . 瀏覽: 58690 頁
 . 註冊: 8171
 . 失蹤: 101
 . Taiwan
#2 : 2010-9-13 10:05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我記得的確有這樣的法
本來好像沒有的
也不能怪學生
因為你設計了這樣的法自然會有人去鑽
不過這個行使留置權的小心了
就不要以後家裡急需錢被留置就換自己不好玩了

這科長是爬帶了嗎?
"法務部科長郭宏榮解釋,因為現金是可分割(不像物品不可分割),撿到4萬元的人,頂多只能主張3成(即1萬2000元)報酬,且僅就3成部分主張留置權,不能留置4萬元,否則失主若因要繳學費,為了被多留置的7成(即2萬8000元)去借高利貸,其所衍生損害賠償,失主未來可向拾獲人求償。"
高利貸算重利,法律不保障你要人家賠什麼鬼?

[平凡小任 在  2010-9-13 10:47 PM 作了最後編輯]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平凡小任
金驢友〔中級〕
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


 . 積分: 2378
 . 文章: 8010
 . 收花: 19199 支
 . 送花: 18840 支
 . 比例: 0.98
 . 在線: 7367 小時
 . 瀏覽: 58690 頁
 . 註冊: 8171
 . 失蹤: 101
 . Taiwan
#3 : 2010-9-13 10:55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天涯浪子寫到:
法條怎麼規定並不重要
人心是怎麼想的才是重點

出了社會後
我才知道很多東西都講法條的
法條怎麼定不重要
這想法可能會有點不切實際
因為人不是神
再怎麼做都會有人抱怨
像阿拉伯世界還維持著人民公審
但真的每個被審判的都是窮兇惡極的人嗎
每個都是罪該萬死的人嗎
我覺得可能是個未必

[平凡小任 在  2010-9-13 10:57 PM 作了最後編輯]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平凡小任
金驢友〔中級〕
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


 . 積分: 2378
 . 文章: 8010
 . 收花: 19199 支
 . 送花: 18840 支
 . 比例: 0.98
 . 在線: 7367 小時
 . 瀏覽: 58690 頁
 . 註冊: 8171
 . 失蹤: 101
 . Taiwan
#4 : 2010-9-13 11:33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cys070寫到:
晚間看新聞還真是法律系
(就在想說一般人那可能這樣強勢主張要錢)

法律人還沒出社會就這樣厚顏無恥
以後做律師一定會很有出息
(千萬不要去做司法官危害人間)

[cys070 在  2010-9-13 11:24 PM 作了最後編輯]

其實法律本來就是攻防
看誰講得好而已

其實她只是在實踐課堂所學的而已
只是對一個急需用錢的同學來講
這樣子不是很道德的事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平凡小任
金驢友〔中級〕
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


 . 積分: 2378
 . 文章: 8010
 . 收花: 19199 支
 . 送花: 18840 支
 . 比例: 0.98
 . 在線: 7367 小時
 . 瀏覽: 58690 頁
 . 註冊: 8171
 . 失蹤: 101
 . Taiwan
#5 : 2010-9-14 12:51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偉大的鬼塚寫到:
富人就是依法壓榨窮人才會成為富人
如果是曾經窮過的人
更能了解貧窮的的可怕
當他脫離貧窮
更會徹底執行上述方式

我倒不同意這樣的觀點
因為以我自己老爹是白手起家
雖然沒有大富大貴
可是有點積蓄以後生活還是照常
不會說想要來壓榨窮人
就是因為苦過所以才更知道別人的苦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平凡小任
金驢友〔中級〕
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


 . 積分: 2378
 . 文章: 8010
 . 收花: 19199 支
 . 送花: 18840 支
 . 比例: 0.98
 . 在線: 7367 小時
 . 瀏覽: 58690 頁
 . 註冊: 8171
 . 失蹤: 101
 . Taiwan
#6 : 2010-9-14 01:04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cys070寫到:
課堂所學是教他們欺負有困難或弱勢的人?


學法律一堆都是為了賺大錢有好的出路

良知和道德根本就拋到腦後

[cys070 在  2010-9-13 11:56 PM 作了最後編輯]

其實法律是不太講道德的
因為在攻防上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雖然我們可以把法律視為最低限度的道德

基本上在學校上法律課不太會講到什麼幫助弱勢什麼的
因為那可能是社工的範疇
至少我以前旁修一些法律系的課程沒有聽過什麼幫助弱勢之類的
上課大部分都在講演法條
或者分析一些法理

其實不只是學法律
讀書本身就是要賺錢
至少我老爹是這樣說的
這個case你在法律上沒辦法說她錯
可是只能道德上予以譴責了
其實我看這個新聞學姐提出留置權
那一定是上課有上過這法條
不然就是預習有看過
真的就是學以致用
不過也許她不知道這筆錢對方有急用吧
反正看起來是爛法律
日本德國能是因為他們的人民的文化水準有到那個level
而我們並沒有
所以我們實在沒必要去倡導什麼留置權
我是站在你這邊的,兄弟

[平凡小任 在  2010-9-14 09:36 AM 作了最後編輯]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11-22 04:34 A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24494 second(s), 7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