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主題: [新聞] 耍狠撒潑 自食惡果 嗆聲出獄殺法官 凶嫌二審判死   字型大小:||| 
kkkangarooo
銅驢友〔初級〕
等級: 8等級: 8
G源

今日心情

 . 積分: 125
 . 文章: 262
 . 收花: 893 支
 . 送花: 176 支
 . 比例: 0.2
 . 在線: 861 小時
 . 瀏覽: 19754 頁
 . 註冊: 7066
 . 失蹤: 4106
#1 : 2010-1-27 11:53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平凡小任寫到:
"漫畫"魔偶馬戲團"裡的白銀說過一句話
即使是兒童  只要手上拿著匕首  那他就是一個殺人武器
不會因為是小孩子  所以就得要手下留情 "

補充:

結果警察以為你是賊叫你不要動
而此時你伸手去口袋想掏根菸結果被亂槍打死
那這是活該還是?

[平凡小任 在  2010-1-27 11:43 AM 作了最後編輯]

我很贊同啦 !!
小孩拿著匕首,不管他是有意,無意都有可能造成傷害,而且更危險,
我想沒有人會要自己的小孩拿著匕首亂晃吧,
所以 只要是小孩拿著匕首,就是需要注意,

另外  
如果警察認為你是賊,都拿著槍了,叫你不要動,
你還是要亂動,東掏掏,西摸摸的,(就正常人來看,這也很不正常吧)
被打死,當然活該,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9-21 12:47 A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22727 second(s), 7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