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投票標題: [投票]她被華岡之狼性侵 12年來未婚  (單選) 投票人數: 321 [參與投票的會員]
我贊成他假釋   8 (2.49%)
我不贊成他假釋   58 (18.07%)
希望他不再出現   255 (79.44%)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主題: [投票]她被華岡之狼性侵 12年來未婚   字型大小:||| 
akai1975
鍛鐵驢友
等級: 7等級: 7等級: 7


 . 積分: 97
 . 文章: 174
 . 收花: 801 支
 . 送花: 438 支
 . 比例: 0.55
 . 在線: 1430 小時
 . 瀏覽: 7780 頁
 . 註冊: 7126
 . 失蹤: 1104
#1 : 2007-10-1 10:05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Soup寫到:
我覺得最該責罵的應該是她的男友,為何在她最受傷時選擇離開她而不是幫助她離開那受傷的心靈。
我認為在當下如果她男友不離開她而是選擇協助她走出心理傷痛,則她對自己道德上的自我傷害應可平復,可是當下他是離開她,讓她更加認為自己是不潔的女人,所以她會更加物化自己,更加認為社會上要的是"貞潔"的女人,所以她才會有最後那句話「如果他能假釋,誰來假釋她心頭上的陰影」。

我想因為大家都將焦點縮小到被害者與加害者的行為上,我想事件發生的當下被害者身邊施與被害者的眼睛是大家所忽略或視而不見的吧,應為我們會合理化我們給與別人的行為是正當該有的SOP,實不知可能傷害到別人。

最後我覺得這新聞的記者想表達的應是「狼」不可以放出來,因為他用一個強烈的對比,可是到現在大家都知道誰被害了,但........誰去救她出來...........沒有人................


我也是這樣認為
因為他被強暴而離開她
這根本不是真愛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11-21 08:50 P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25321 second(s), 7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