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Acute寫到:
引用:
go2k寫到:
難怪卡奴一下子變的好多!!
你是說萬一賠錢, 就變成卡奴啊
不過, 他跟親友之間把禮券互相賣來賣去, 應該已經構成詐欺紅利點數的條件了
就好像, 我開一家店, 你開一家店,
然後兩個人用同一件物品, 不斷互相買來買去, 然後一直刷卡
這樣子, 很難算成沒有對信用卡紅利點數構成詐欺才對
而且啊, 我記得.... 今年開始, 網拍超過某個金額, 是需要繳稅的 (不確定幾月開始)
這篇報導的例子, 好像並沒有把需要繳稅的金額算進去哩
同樣的東西不斷互相買來買去, 每次繳個3% or 5%稅金
結果只會使錢越來越少
Acute.
那商店以後都不能賣給熟客了!
便利商店雜貨舖也要快點關店了!
認識的人都不得進入購物!
賺紅利算詐欺?
那賺利息錢是算啥呢?
只要超過六萬就要繳稅!
但是可以分很多家店!
所以永遠不會到六萬!
就永遠吸不到血!
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