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遊客:
加入
|
登入
(帳號有問題請連絡TWed2k@gmail.com)
TWed2k
»
文字海洋
»
灌水版區
» [討論]非關政治 是法律!! 該不該有死刑
投票標題: [討論]非關政治 是法律!! 該不該有死刑 (多選)
投票人數: 167
[參與投票的會員]
因該有死刑
48
(26.23%)
不該有死刑
8
(4.37%)
不只是死刑 還要有更嚴厲的逞罰(鞭刑)
127
(69.40%)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論壇跳轉 ...
主題: [討論]非關政治 是法律!! 該不該有死刑
字型大小:
小
|
中
|
大
|
巨
←
→
本主題由 ags 於 2010-5-3 10:43 PM 移動
Sato
版主
神羅 S.E.C.
. 積分:
1438
. 精華:
1
. 文章:
2467
. 收花: 12460 支
. 送花: 6570 支
. 比例: 0.53
. 在線: 3535 小時
. 瀏覽: 79550 頁
. 註冊:
7129
天
. 失蹤:
46
天
#1 : 2010-3-18 02:49 AM
全部回覆
送花
(3)
送出中...
這樣的討論是正面的,不過請各位務必勿擦槍走火了。
我來說說個人的想法好了...
以目前台灣的社會環境,死刑仍有其存在之必要,至於判不判死刑是另一回事,但至少有個法源在,讓想犯法的人有個戒心,雖然不能達到100%的嚇阻效果,但是相對而言至少重案犯罪率不會直線攀升。
看看鄰國日本、甚至是新加坡,仍也存在著死刑,而且是絞刑,這些發達、進步的社會,仍存在著死刑,難道就要說他們不尊重人權嗎?不,如同監察院長所說,尊重人權、慈悲心是該有,但不能用錯地方。
那些重案犯、
蓄意
殺人、謀財害命...等罪犯在被害者死前有尊重過他的人權嗎?我想99.9999%是沒有的!那麼被害家屬為何要尊重他的人權?依據何在?俗諺雖說,冤冤相報何時了,但這對於被害家屬實在是太難了...
法律是可以修正的,就有如以前的軍法一般,軍械室門口寫著 "攜械逃亡,唯一死刑",到了我入伍沒多久,這條軍法就被廢止了,畢竟時空轉換,"單純"的攜械逃亡不用判的這麼重吧?當然軍法跟一般的司法不能一起拿來比就是了,畢竟性質不同。
廢除死刑仍須有諸多配套措施,並非說死刑不能廢,而是台灣社會目前仍必須存在這條法律,現在要廢並不是現在,等台灣社會整個人民道德規範達到某種程度上的水準再來談這問題吧。
[Sato 在 2010-3-18 02:53 AM 作了最後編輯]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送出中...
論壇跳轉 ...
最近訪問的論壇 ...
BiTorrent 問題區
文字海洋
轉貼文字區
遊樂園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5-4-17 08:35 P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21361 second(s), 10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