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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警偷拍登Google maps 網友諷糗斃了   字型大小:||| 
tangier1234
銀驢友〔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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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9-11-27 07:28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員警偷拍取締交通違規迭生爭議,北市員警遭民眾檢舉,在「禁止行人」的基隆路高架橋取締交通違規,還被Google街景車拍到,照片上傳到Google maps,引發網友熱烈討論,網友諷刺:「這麼愛搶業績,這下子,丟臉丟到全世界了吧!」


員警在制高點偷拍取締交通違規,頻頻引發民怨,警政署還訂出「需著制服」及「採證行為公開」二大原則,但根據Google maps的照片顯示,該路段就位在基隆路與羅斯福路圓環的高架路段,一般行人或機慢車都無法上橋(網址:http://0rz.tw/CaVXu)。


網友指出,取締員警為了開單,竟在沒有慢車道的高架橋邊緣「搏命演出」,搶錢搶成這樣,真的令人嘆為觀止,也有眼尖網友藉由Google maps特有的三百六十度全景照片功能分析指出,員警在偷拍點前還放了二個交通錐提醒車子減速,「顯然搭警車上橋偷拍前,早有準備,不是臨時起意。」


記者請北市交大依據照片,提供取締偷拍的轄區員警所屬單位,交大執法組長李日聰坦承,該轄區屬於北市中正二分局,開單的員警也是該分局交通隊員警,該員警執法方式並未違規,但在高架段執行取締,確實有一定危險性,交大「並不鼓勵」。


台北市中正二分局交通隊長蔡仁華表示,該名員警執法的時間,應該是今年三月,考量該執法地址確有爭議,「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沒在那個點拍照了。」


交大執法組表示,逕行舉發的取締點,確實經常遭民眾抱怨,各分局、交大目前取締拍照的地點,都必須先造冊,報准各單位主管核可後,才能進行。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26/78/1vor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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