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主題: [新聞] [轉貼] 研究員超時工作合法「剝削」 研擬修法 9月上路 7千人受影響   字型大小:||| 
lazyman
青銅驢友
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


 . 積分: 214
 . 文章: 437
 . 收花: 1833 支
 . 送花: 409 支
 . 比例: 0.22
 . 在線: 2314 小時
 . 瀏覽: 12702 頁
 . 註冊: 6917
 . 失蹤: 3
 . TAIWAN
#1 : 2009-7-7 01:33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25/IssueID/20090707

研究員超時工作合法「剝削」
研擬修法 9月上路 7千人受影響
2009年07月07日蘋果日報

【陳嘉恩╱台北報導】《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一天工作最長八小時,但勞委會最近研擬放寬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的工時限制,最快九月實施。未來約七千名適用《勞基法》的研究人員超時工作將不受法令保障,勞工團體痛批根本是剝削基層研究助理。
《勞基法》規定超時工作須給加班費,但部分特殊性質工作,如監視性、責任制等經勞委會核可後,可排除適用最高工時規定。

勞資須書面約定

勞委會之前曾陸續公告空勤人員、保險業務員、電視台發射工作人員等二十九種職務適用此規定。
勞委會指出,研究人員具有專門技術,難以輪班方式因應,且工作兼有間歇性質,才決定放寬工時限制,「勞資雙方須另以書面約定,還須經過地方政府核備程序,並非公告後所有研究人員都適用。」

「帶頭限縮權益」

擔任研究助理兩年多的李小姐說,原本加班就幾乎領不到加班費,現在還明文規定可超時工作,實在很不合理。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鄭中睿批,研究機構內適用《勞基法》的大多是基層研究助理,政府不應帶頭限縮這些人的勞動權益。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9-22 01:20 A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19580 second(s), 7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