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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研究員超時工作合法「剝削」 研擬修法 9月上路 7千人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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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員超時工作合法「剝削」
研擬修法 9月上路 7千人受影響
2009年07月07日蘋果日報
【陳嘉恩╱台北報導】《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一天工作最長八小時,但勞委會最近研擬放寬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的工時限制,最快九月實施。未來約七千名適用《勞基法》的研究人員超時工作將不受法令保障,勞工團體痛批根本是剝削基層研究助理。
《勞基法》規定超時工作須給加班費,但部分特殊性質工作,如監視性、責任制等經勞委會核可後,可排除適用最高工時規定。
勞資須書面約定
勞委會之前曾陸續公告空勤人員、保險業務員、電視台發射工作人員等二十九種職務適用此規定。
勞委會指出,研究人員具有專門技術,難以輪班方式因應,且工作兼有間歇性質,才決定放寬工時限制,「勞資雙方須另以書面約定,還須經過地方政府核備程序,並非公告後所有研究人員都適用。」
「帶頭限縮權益」
擔任研究助理兩年多的李小姐說,原本加班就幾乎領不到加班費,現在還明文規定可超時工作,實在很不合理。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鄭中睿批,研究機構內適用《勞基法》的大多是基層研究助理,政府不應帶頭限縮這些人的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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