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平凡小任寫到:
引用:
Ailio寫到:
分紅那是媒體說的
也是民法規定 "最高 可要求的金額"
該名撿到錢的人 並沒有要求要十分之三的金額
我知道
我只是看到這則新聞想起某些事情而已
有感而發這樣
在以前我們國小時代
每個禮拜都會表揚好人好事
從來沒想過分紅的東西
想來覺得有點遙遠...
法律的設計或許是為了鼓勵大家多做好事
可是也間接試探了最低限度的道德阿
[平凡小任 在 2009-10-12 01:11 PM 作了最後編輯]
真巧 你說的事情上演了
新聞中的義消 沒表明說要拿三成報酬
但是有位計程車司機跳出來說 是他先發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