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主題: [新聞] [轉貼]兒摔iPad 2 母控賣場逼原價買回   字型大小:||| 
Ailio
版主
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
鸚鵡螺號 艦長

十週年紀念徽章(五級)  

今日心情

 . 積分: 2664
 . 文章: 6462
 . 收花: 22900 支
 . 送花: 4903 支
 . 比例: 0.21
 . 在線: 2826 小時
 . 瀏覽: 85748 頁
 . 註冊: 7449
 . 失蹤: 116
 . 莫名奇妙的商人星球
#1 : 2011-6-7 04:20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我倒覺得照價賠償 很合理
(價是指賣價 而不是指定價)

大家都覺得展示機不值原價

但是這台壞了 商家要再進一台 難道可以進到 "展示價" 嗎

展示機只有少部份是原廠贊助 不然都是自己進新機來展示

然後因為店家一定有賺錢 就用賺得錢來把這台展示機認賠出售

所以所謂樣品出清價是因為 要把商品賣出去才做的折價手段

並不代表這個商品當初就是用低價購入的

其實更合理是賠成本價啦 但是成本一般不能隨便拿出來談
(雖然很多人也查得到 但是如果真的攤開了 那又會有更多輿論)

所以說原價是底線 賠成本價則是商人有良心

真正的問題還是小孩沒管好...

以前在賣場工作 曾經摔過電視...Orz

誰賠? 還不是自己掏腰包 誰叫自己手殘呢...

雖然怎麼看都是店家穩贏不賠 不過換個角度想 為何店家一定要認賠出售? 同樣的道理

只是中間的 "平衡點" 要定在哪的差異而已

原價假設20000 進貨成本假設 15000

那麼15000 - 20000 都算是合理價格

[Ailio 在  2011-6-7 04:27 PM 作了最後編輯]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11-22 05:26 A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14946 second(s), 7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