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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自願關7年 計畫出獄後領年金   字型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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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銅驢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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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0-9-15 11:04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更新日期:2010/09/15 04:11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為了吃牢飯,58歲前科慣犯黎治康擬定「坐牢計畫」,想要犯案後,在牢裡關7年,出獄時滿65歲,符合領取老人福利津貼的資格,不用工作就有錢領。


未達心願 揚言幹大條的


「警察先生,我偷拿別人的東西囉!」昨天中午,黎某提著HELLO KITTY全新紅格紋背包,走進北市警大同分局建成派出所自首,希望法官將他關入大牢7年,並誓言「今天如果不押我,出來一定幹一件大條的」,雖然黎某非現行犯,但仍持有贓物,檢察官諭令依竊盜罪隨案解送。


當時,員警以為他在開玩笑,他隨即倒出背包內的襯衫長褲,說這是早上在台北地下街八號廣場旁服飾店偷的。


行竊後自首 65歲才願出獄


員警一面質疑黎某說詞,一面請巡邏員警查證,剛開門營業的商家,果真發現展示櫃內價值1200元的上衣、長褲及背包遭竊,還沒報警,警方主動上門告知逮到竊賊,找回失物了。


黎嫌坐在警局內,不像其他嫌犯忐忑不安,反倒一派輕鬆自在,對員警的詢問有問必答,問起犯案動機,他說「純粹想吃免費牢飯」,最好是先回牢裡不愁吃穿待完7年。他說,多年來孑然一身,失意的人生僅剩台北與監獄的回憶。2年前出獄,無處可去,在台北車站北三門與忠孝西路旁小公園席地而居,經常有一餐沒一餐的。


至於「指定」關7年,則是他自行計算,出獄後年滿65歲,正好符合「北市老年人福利津貼」領取資格,屆時靠著領取北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國民年金、房租補助或三節慰問金」,每月約2萬元,何樂不為?員警聽了他異想天開的計畫,個個搖頭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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