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1-2-11 10: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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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本就很難絕對公平,
要去評斷到底公不公平時,
評斷的人又到底有到達那個雅量了嗎?
今天一早就去參加縣府的消費爭議協調會,
我是第一次參加到,
但這個案也未免太天馬行空,
而我站在店家這方也覺得:
其一是消費者的思維也太過理想化,
其二是縣府會接這案子也是沒深入了解狀況,
事情緣由簡單說就是陳女在我們店買了台相機,
保固1年, 但她已經買了2年故障, 鏡頭縮不回去,
來送修時, 收件的同仁也跟她說明應該會有的收費:
第1就是我們的工本費300
(就我們代送的運費,包裝及去處理這件CASE的費用)
合不合理我大致算一下:
運費有寄過快遞的人都知道是算件, 普通大概都是1件100~150,
超重, 超才, 貴重易碎物品會加價, 所以來回大概就已經是300元!
當然我們都會有簽月結, 所以費用會便宜一點,
但算上與廠商, 顧客間的傳真, 電話, 及處理人力費用,
300元我是認為還蠻合理的!
第2當然就是廠商的維修費, 及不修的基本檢測費用
相機類的過保維修,
相信有部份從業或消費者有過經驗,
一台6000~10000元的相機,
基本上維修費3000塊應該是八九不離十,
我們在送修前也大致告知了差不多的費用,
也說了如果報價不修,
廠商會收基本的檢測費
(維修人員的師父工, 檢測儀器的攤提費用, 零零總總),
基本大概都是300~500,
這位陳女當下接受了我們的說明而送修,
但按常理應該要先收的300工本費,
她也沒先繳,
(因為她說不知道過保送修要錢,我們是服務業怎會收這種錢?)
*所幸她在縣府人員前也是沒說謊,
跟我這邊所描述的一樣,
送修2天就報價了, 維修費3200更換主機板,
不修檢測費300元,
這時陳女就想修又不想繳3200元,
想拿回故障的機子也不想繳兩筆300元!
*在縣府那時, 還說她去問一般的相機店,
鏡頭伸縮怎會和主機板有關係!!
-->我當下在想但沒說,這主機板故障了,
連接的元件不能正常動作蠻合理的啊!
而且換鏡頭也應該要3200元吧,
重點是廠商有能力修好,
消費者只是選擇修與不修,
因為我們也沒能力去處理,只好花錢請人幫忙,
這不是蠻合情合理的嗎?
想拿回相機另尋管道維修,
又不想給該給的錢?
還在這邊浪費大家的時間探討這個已經既成的默契,
有何意圖, 有何作用,
當下我就看到縣府的人頭上有黑色線條出現,
這人是來亂的吧!!
還說就因為這件事,
所以她後來有的東西都跑到台中NOVA去買,
說NOVA不會跟她收這種工本費, 基本檢測費!
-->這彰化<-->台中NOVA一趟的時間金錢都不止300~500了
-->何況日後維修又要跑NOVA會不會太累了...
當然,消費者有權選擇自己要去那買,
但如果今天又換成NOVA那邊的問題,
會不會又變成要求,因為我花時間車錢來這買,
所以你一定要算我便宜的,我這樣才公平的說詞?
這樣下去根本沒完沒了吧?
自己所謂的公平,其實是不公平!
後來還提到贈送抵用券限制太多,
試問那家業者不都是這種半欺騙的行銷,
家樂福不也是有時弄個要買多少才加碼點數的,
又限制要買什麼什麼的..
陳女就是站在消費者立場的烏托邦想法,
想要有服務, 但又不想多付費...
這商場何來公平之說,
就價格能接受就是接受啦,
如果她的說法行的通,
首都其衝應該是要去幹譙炒房地產的人,
還是說車子高價低價...
這, 不願意選擇消費服務,
幹嘛還消費下去又只是消極抱怨呢?
為了避免多事, 我們和廠商都息事寧人..
不計較收費那300元了, 陳女還是頗有微詞,
環境如此,妳要計較生活,別人也要計較生活,
妳一個人會算,那麼多作生意不會算?
訂定300元太貴不合理,
或許也有人覺得500元才合理?
一直在討論這個改變不了的現狀實在沒有意義,
覺得不合理,當下就不應消費下去,
才在事後吵糖吃!
我覺得政府有時也和大公司一樣,
息事寧人,少一事省一事,
才會成就想法過於自私的人愈來愈多!
決定了消費行為又持續不合理的不滿,
就我看了是種不對自己負責的態度!
*重點是她到最後也都沒繳費用,還在探討費用合不合理!
這不像是沒繳稅或健保費用的人,
在說費用合不合理的情況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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