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TTFFENT寫到:
沒甚麼好驚訝的 幾年前的台灣也是這樣
也有聽過幫忙的人反被告,理由是如果不是你撞的幹嘛這麼幫?,情上也許說不過去,理上卻很紮紮實實
另外:被告的人是步行的,沒有機車
的確,最後是還他公道,但是那段時間的煎熬可不是有了公道就能補的起來
刑事是採用無罪推斷,就是一定要有證據才能判你有罪.
但民事(賠償)可以用常理推斷,
"理由是如果不是你撞的幹嘛這麼幫?,情上也許說不過去,理上卻很紮紮實實"很多法官會接受這理由
然後你就準備賠錢
,你要想告贏要祈禱你有記錄器或路口有監視器記錄(或有好心路人作證)
告人的一點證據都不用提,被告的沒證據就準備賠錢吧 .
[ego 在 2011-10-19 07:10 PM 作了最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