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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司法已死,有良知的法官安在否   字型大小:||| 
shynfong
銅驢友〔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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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7-10-7 02:17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那個案例並不是法官誤判
而是民法第1052條第七項有明文規定,
有不治之惡疾者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法官也是人,怎麼可能真的一點人情都沒有
但是法官也沒辦法
法官就是要照法律來辦事的
法律都這樣規定了,丈夫如果沒有違反其他的條例
法官也只好依法辦事

這件事不是法官的問題
是立法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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